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岡山分局前峰派出所員警在8日中午時,巡邏發現62歲的李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在本洲工業區幹道,在路中央任意倒車妨礙交通,立即上前攔查,雖然他拒測,不過警方懷疑他是第六次酒駕。
▲李姓男子在路中間倒車,被警方發現車上有藥酒,疑似酒駕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當時經過員警攔查後,發現李姓男子男有濃濃酒味且站立不穩,副駕駛座還放著二瓶大SIZE的藥酒;所以要求對他實施酒測時,結果沒想到他為了規避酒測,不時搖頭晃腦裝作很用力吹氣,但是都沒有完成吹測,最後經過員警不斷要求重複吹氣,並且告知相關權益之後,他依舊消極不配合,所以警方當場開出拒測單並扣車。
▲李姓男子在路中間倒車,被警方發現車上有藥酒,疑似酒駕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警方查出,李姓男子近兩年已經有酒後駕車一次移送紀錄,而且十年內高達五次,駕照也是因為酒駕吊銷,卻未記取教訓。
警方呼籲依據刑法及新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規定,酒駕未肇事的刑責從原本2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汽機車駕駛人10年內第2次酒駕,加重罰鍰機車駕駛9萬元、汽車駕駛12萬元,若是第3次以上,則依前次所處罰金額加罰新臺幣9萬元並吊銷駕照及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另加重同行者連坐處分最高新台幣1萬5千元罰鍰。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