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業OL送公司文件到飯店給老闆,卻遭老闆強壓猥褻。(示意圖/123RF,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OL小蕙(化名)在房地產公司打拼多年,是莊姓老闆的得力助手。去年她應莊男要求送文件到五星級飯店,莊男卻假藉共同吃早餐邀她進房,3度將她壓在床上強吻、揉胸,讓小蕙崩潰報警。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莊男犯行屬實,依犯強制猥褻罪,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莊姓老闆於去年4月14日早上,以Line電話通知女下屬小蕙,要她將公司文件送到中山區某五星級飯店,並一起共進早餐。等小蕙於10時30分到場,莊男卻藉口時間已晚、已幫她打包好餐盒,要她一同回客房用餐。
小蕙不疑有他,在莊男房內吃完早餐,正討論離職一事,莊男突然上前強抱、親吻她額頭,還將她抱到床上揉胸強吻,小蕙不斷驚呼要他停手,莊男才暫時停止,隨後又忍不住強壓她狂吻揉胸,小蕙掙扎並以手交握胸前要他冷靜,莊男暫時罷手後又撲上去揉胸,就這樣反反覆覆猥褻她3次。
小蕙直到下午3點才脫身離開飯店,連忙報警處理,警方也在她胸部上採到莊男的DNA。
全案審理時,莊男否認兩人有任何肢體接觸。不過法官查看兩人訊息,案發後莊男表示「上次見面失禮的舉動,莊哥還沒跟蕙道歉」、「我想,我們兩個目前應該都在經歷極大的低潮,我無法了解蕙蕙到底受到多深的傷害....」
另外,小蕙也傳訊息給親姊,哭訴「我回家把自己洗了一遍還死命刷了浴室,真的很衝擊、反胃...我想清楚了,本來內心很捨不得這幾年打拼的一切,捨不得這份薪水。但我完全無法接受視為兄長的老闆對我這些舉動....」等語,莊男見無法抵賴,只好承認。
法官根據DNA、訊息等證據,判定莊男犯行屬實,審酌他最終與小蕙達成和解,依犯強制猥褻罪,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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