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惡劣!高雄一名擁槍自重的劉姓毒販,去年底夥同4男到彰化,誘惑少男販毒、再當起老司機,仲介少女到摩鐵從事性交易,再從中抽佣,惡行重大,彰化檢警據報後立即展開追查,在員林市1處出租鳳樓內將劉男追捕後,再陸續逮捕其他人,現已全部羈押,今依違反組織犯罪、槍砲彈藥、毒品危害、兒童及少年性剝削等4罪嫌提起公訴。
▲彰化地檢破獲販毒集團現場查扣到槍枝砲彈及毒品。(圖/彰化地檢署提供,以下同)
起訴書指出,彰化檢方於去年11月接獲情資,疑有高中職在學生參與販毒集團,隨即進行地毯式搜索,在員林市一處出租套房內,追捕到一名來自高雄的劉姓毒販,當場查扣具殺傷力之改造手槍1支及子彈2顆,並將主嫌劉男拘提到案,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方指出,追捕到劉男後再依搜索取得的資料,與少女性交易散布全國各地之14名嫖客一一拘提到案;今年1月5日拘提同夥之一販售槍彈之胡男到案;隨即又於1月10日將另一名在逃的李男拘提到案,並向法院聲押獲准;又拘提到數名藥腳到案,全案共4人全數羈押,徹底瓦解該犯罪組織。
檢方表示,該犯罪集團首謀2人均未滿30歲,成員甚至有未滿20歲,為求快速致富,竟在短時間內即涉犯發起主持指揮犯罪組織、持有具殺傷力之槍彈、販賣第三級毒品(咖啡包及彩虹煙)、媒介容留未滿18歲少女為性交易等重罪,甚至召募未滿18歲之在學少年加入犯罪組織,將黑幫勢力伸入校園,不僅有逃亡及串證之虞,且對社會治安及校園安全產生極為惡劣影響。
全案經檢察官3月6日偵查終結,將在押被告李、劉、陳、嚴、及販賣槍彈胡男等5人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移審法院後,仍由法院裁定羈押,以徹底隔絕黑幫,使之遠離校園,維護學子純淨的求學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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