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中指「受憲法保障」 加拿大法官判無罪:上帝賦予的權利

▲▼法官,法槌,法庭,法院,裁定,判決,庭審,審判,聽證會。(圖/CFP)

▲魁北克法官裁定,比中指是憲法保障的天賦人權。(示意圖/CFP)

記者吳美依/綜合外電報導

加拿大45歲男子艾普斯坦(Neall Epstein)與鄰居發生衝突後,向對方豎起2根中指,未料因此挨告。不過,法官加利亞薩托斯(Dennis Galiatsatos)裁定,儘管這個手勢不太禮貌,但不會引發刑事責任,「向某人比中指不是犯罪。比中指是上帝賦予、憲章明文保障的權利,屬於每一位血氣方剛的加拿大人。」

CBC及《衛報》等外媒報導,魁北克省法官加利亞薩托斯2月24日做出裁定,但此案本周才躍上新聞版面。他直言,被告因為比中指而遭逮捕與起訴,令人困惑且不公正,還透過英語雙關語表示,法庭不僅駁回起訴(throw out),還「傾向真的把文件丟出窗外」,可惜法庭沒有窗戶。

被告艾普斯坦是一名老師及2個孩子的爸,2021年5月18日因為涉嫌騷擾及威脅等罪被捕。當天稍早,他遇到早有過節的34歲鄰居納卡契(Michael Naccache),遭到對方咒罵與威脅,於是回敬中指及割喉手勢,接著轉頭就走,沒想到散步回家時卻被逮捕。

納卡契宣稱看見割喉手勢後,非常擔心自己的生命安全。但法官加利亞薩托斯不認同,「他憑什麼依據擔心艾普斯坦是潛在殺人犯?他(艾普斯坦)跟孩子安靜散步、與街上其他年輕家長聊天這些事實嗎?如果這是一套標準,我們全都應該擔心鄰居是伺機而動的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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