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於去年5合1選舉期間包攬投票行賄未遂,遭南投檢方提起公訴。(圖/記者高堂堯攝)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陳姓男子於111年9合1地方公職大選期間,涉嫌向多名南投縣議員、南投市民代表候選人提議,可以用每票最高1000元價格,代為向其能掌握的選民賄選,不僅遭所有人拒絕,更被檢調單位鎖定調查,南投地檢署調查後,日前依違反選罷法將他起訴。
檢方指出,67歲的陳男早自前(110)年12月間就開始策畫「承攬賄選業務」,至去年11月初,分別接觸南投縣議員第1選區(南投市、名間鄉)4名候選人、南投市民代表第1選區2名候選人,表示能掌握一定票數,可以每票500元至1000元不等金額,代為向選民行賄,然均為候選人拒絕。
檢察官張姿倩指揮南投縣調查站,於今年1月9日持南投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陳男住處執行搜索,扣得札記、便條紙、手機等物,並傳訊陳男及相關候選人、證人,釐清案情。
經2個月時間,檢方於日前偵查終結,認定被告陳男包攬投票行賄,涉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3條第2項、第1項之意圖漁利,包攬投票行賄未遂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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