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討NBA紀念外套!她說:弄丟了 噁男暴走竟嗆PO嘿咻片

▲▼公牛隊拉文。(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劉男為了要回NBA公牛隊紀念外套,恐嚇前女友「不還就散布性愛片」,讓女友害怕報警提告。(資料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蔡怡萍/高雄報導

一名劉姓男子與前女友分手後,想討回一件價值萬元的「NBA公牛隊紀念外套」,前女友表示外套不見了,劉男竟爆氣恐嚇「不還就把性愛片PO網」,前女友害怕報警,並控告劉男偷錄影及恐嚇;法官認為,長達4分39秒的性愛片中,女子有看向鏡頭,知道劉男正在攝影,不構成竊錄,但仍依恐嚇危害安全罪等罪名判劉男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

劉姓男子與前女友曾在北市租屋同居,2020年3月分手後,2人將房子退租,劉男並回到高雄生活,他隔年向前女友要求取回一件NBA公牛隊紀念外套,但她說外套已經不知道丟去哪裡,無法歸還。

劉男聽後,認為當初以9800購入外套,現在已漲至1萬4000,前女友又故意裝傻不想還,發火恐嚇「你什麼時候把一萬還來我就下架(性愛片),拖越久我就發越多,各個網站都發」,並附上交往時拍攝2人嘿咻的影片截圖,揚言要散佈到網路上;接著劉男又教唆一名玩遊戲認識的16歲少年,傳送類似的恐嚇簡訊給前女友,她害怕失心瘋的劉男會做出更可怕的事,趕緊報警求助。

前女友向檢警表示,劉男傳恐嚇訊息時,她才知道當初性愛過程中遭偷拍,沒有經過她的同意,只以為劉當時在滑手機;而那件外套是劉男分手時送給她的,分手後1年多劉出現向她借錢,劉借不到就要她退還外套,但她真的不記得放去哪了。

法官檢視了影像畫面,發現劉男當下拿著手機鏡頭時距離被害人很近,而女子有多次看向劉男與鏡頭,正常而言如果不願意被拍,都會詢問在做什麼或遮掩阻擋,女子應是知曉並同意劉男拍攝,於是認定劉不構成偷拍、竊錄。

另外,劉男教唆未成年少年傳恐嚇訊息給女子,分手後想討回外套不成,改以追討金錢,還威脅散佈性愛影片,造成女子名譽及尊嚴的損害,判劉男恐嚇危害安全罪、教唆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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