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阮姓移工於2020年8月間某日晚間在楊梅區某工廠員工宿舍,見同鄉女子在曬衣場收衣服,竟趁著酒意對女子強吻、襲胸與摸下體,女子不甘受辱報警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越南籍阮姓移工於2020年8月間某日晚間酒後,見員工宿舍曬衣場1名女子收衣服,趁四下無人將女子強拉至角落,強吻嘴唇臉部,再徒手撫摸胸部、下體與身體,正好有其他移工進入曬衣場撞見後阮男才鬆手,女子事後報警提告;桃園地院審結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5萬元,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年約30歲的越南籍阮姓男子,2020年8月22日晚間10時許在楊梅區某工廠員工宿舍內,見1名越南籍女移工在曬衣場收衣服,阮男突起淫念,將女子拉到曬衣場角落,強吻其臉部與嘴唇,再伸手撫摸胸部、下體與身體,以此方式對女子強制猥褻得逞。
正好一名男子進入曬衣場撞見阮男惡行,女子將阮推開,阮男也才鬆手,女子不甘受辱報警處理,楊梅警方受理後報請桃園地檢署偵辦,依妨害性自主案件提起公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阮男辯稱,誤以為女子喜歡他才犯錯,但法官根據目擊證人證述,認定阮男犯行明確,考量他一時失慮且已坦承犯行,非無悔悟之意,認為經此偵審程序教訓,應知所警愓,信無再犯之虞,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5萬元,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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