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軍22年的楊姓士官長與女同袍婚外情,遭到記過並汰除,提告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與左營指揮部要求撤銷處分。(圖/海軍左營基地/資料照)
記者蔡怡萍/高雄報導
一名投身軍旅22年的海軍楊姓士官長,被妻子抓包偷吃女同袍,還傳火辣訊息挑逗「你要弄到我虛脫」、「妳有更SEX的內褲嗎?越少越好」、「你害我昨天很濕」,妻子提告小三後獲賠10萬,楊男也遭軍法記2大過,人事審評會核定不適服現役勒令退伍,他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怒告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與左營指揮部要求撤銷所有處分。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判楊敗訴。
根據判決,已婚的楊男擔任海軍一等士官長,被發現於2020年6月起的1年內,與軍中女同袍曖昧親密,2021年7月底楊男還帶女同袍到阿姨家過夜,左營指揮部經行政調查屬實,分別核予大過2次及大過1次懲罰,且因為楊男在1年內累計達3次大過,遭到撤職並停用1年。
楊男提訴願後,仍遭評議會維持2大過處分,並重新檢視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楊男1次記大過2次、應檢討不適服現役,開決議會並上呈海軍司令部後,獲不適服現役退伍處分,楊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
楊男主張,有無與女同袍發生性行為一事,不能單憑妻子的模糊說詞,並沒有具體證據;評議會主官在會前還先入為主宣示「本案懲度為重度」,並沒有判斷程度輕、中、重的標準,有失中立公正;楊強調他盡本分執行職務,未有消極工作態度,亦未有損及部隊單位情事,22年間獲記功、獎章無數,處分未考慮他平日生活考核、工作態度與表現,有違比例原則。
法官檢視,楊男妻子對女同袍求償,橋頭地院認有侵權情節判賠10萬,女同袍也坦承與楊發生性關係,2人LINE對話充滿性意味「我比較適合當殘廢澡裡面的殘廢,適合被服務」、「難怪妳那麼飢渴」、「講得我很浪一樣」、「跟我時,A片多看一點」、「你要弄到我虛脫喔」、「透一點。……妳有更SEX的內褲嗎?越少越好」,且女同袍面對楊妻質問「妳跟他做幾次」,點頭承認並說「不知道、我對於這種事情不會去數」。
法院審後,舉了數個軍官因婚外情遭記2大過而汰除的前例,對於國軍就這類風紀案件重懲汰除的作法予以尊重,而楊男身為一等士官長,已受多次風紀宣導,理應作為軍中表率,卻與同袍發生不該有的關係,矢口否認毫無悔意,嚴重影響軍譽與紀律,處分無濫用或不合法,判決楊男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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