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賴姓攝影師約IG正妹拍全裸寫真,卻在摩鐵性侵她。(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一名賴姓攝影師以幫忙拍攝免費全裸寫真為由,在IG上約正妹小雅(化名)到摩鐵,她在床上脫光擺拍,賴男卻獸性大發性侵得逞。事後小雅報警處理,法官審酌賴男拿出50萬賠償金達成調解,減刑處1年6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判決指出,賴男在IG認識正妹小雅,兩人於去年4月3日中午12時30分相約摩鐵,由賴男免費幫她拍攝全裸寫真照。不料賴男拍到一半性慾難耐,直接在床上性侵她。小雅事後到警局報案。
法官審酌賴男在審理時坦承犯行,且和小雅達成調解,並已賠償50萬元,小雅也表示願意給他緩刑的機會,依犯強制性交罪,減刑處1年6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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