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在PUB結識一名辣妹後,到附近巷弄內激戰遭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劉人豪/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調酒師阿明(化名)在PUB認識正妹小琳(化名)後,隨即相約在外面「野戰」,阿明見小琳願意替其口交,以為能夠更進一步發生關係,脫掉衣物後要硬上,小琳雖表明不願意,但仍遭性侵得逞。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阿明3年2月,阿明不服上訴否認性侵,高雄高分院駁回維持原判。
判決書提到,2020年8月7日凌晨,阿明在PUB裡面搭訕一名正妹小琳,酒精催化下,阿明先是帶小琳到外面騎樓激情擁吻、愛撫,之後又轉往附近巷口繼續。
阿明見到小琳願意為其口交,以為能夠開始「做愛做的事」,小琳這時卻表示拒絕,準備離開現場,阿明竟阻止對方離去,強行褪去小琳的連身洋裝與內衣褲後性侵得逞。事後小琳崩潰哭著跑回PUB,友人見其衣衫不整,著急詢問到底發生什麼事,小琳才說出遭到性侵一事,PUB員工得知後也報警處理。
阿明接受偵訊時,否認強制性交犯行,強調兩人雖有親密的肢體接觸,但沒有發生關係,自己也沒有強迫小琳留下。不過,小琳除了在會陰部有2公分的撕裂傷外,在法院審理時表示,自己精神方面出了問題,服藥時間將近1年,也開始變得害怕與異性四目交接。
法院一、二審皆依強制性交罪,判阿明3年2月。阿明不服上訴,提出台灣外傷醫學會函文稱稱「只要足夠的力量施於皮膚或黏膜表面即可以形成撕裂傷」、「性行為、他人外力拉扯、多次摩擦、較鋒利指甲等皆有可能」等,否認強制性交指控。
高雄高分院認為,阿明提出的事證,不足令院方產生合理懷疑,進而動搖原確定判決所認定之強制性交之犯罪事實,於是駁回請求,阿明若不接受仍可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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