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弊案明起連兩天開庭 上次辯「清清白白」否認犯罪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地院13日上午起,連開宜蘭縣長林姿妙等人涉弊案準備庭2天,而在去年10月31日的第1次準備庭,有關洗錢7千8百多萬元、財產來源不明罪部份,林姿妙答辯時否認犯罪,說是20多年來的債務循環累計所致,她是清清白白的,而且沒有人頭帳戶,若她有罪,那檢方所指的人頭帳戶為何都沒起訴?而有關羅東公正段1558地號土地增值稅案,林的女兒林羿伶則是不認犯罪。

▲宜蘭縣長林姿妙等人涉弊案,宜蘭地院第1次準備庭中,林姿妙與女兒林羿伶(下圖)否認犯貪污罪收受不正利益。(圖/記者游宗樺攝,下同)

▲宜蘭縣長林姿妙等人涉弊案,宜蘭地院第1次準備庭中,林姿妙與女兒林羿伶(下圖)否認犯貪污罪收受不正利益。(圖/記者游宗樺攝,下同)

▲宜蘭縣長林姿妙等人涉弊案,宜蘭地院第1次準備庭中,林姿妙與女兒林羿伶(下圖)否認犯貪污罪收受不正利益。(圖/記者游宗樺攝,下同)

宜蘭地檢署2022/08/23起訴宜蘭縣長林姿妙等15人,起訴分成4案:

第一,羅東公正段1558地號土地違法農地農用做出免予課徵土地增值稅112萬6803元之處分。

第二,羅東鎮東榮2段98地號地主同意繼續無償出借該土地,作為2020年韓國瑜選總統、呂國華選立委的聯合競選總部使用,導致林姿妙、前立委楊吉雄獲免除重新搭建2020年總統立委大選的競選總部約240萬元利益。

第三,羅東公正段1558地號免課徵土地增值稅案,跨宜縣府局處違法多階段行政處分。

第四,林姿妙、張桂綾特殊洗錢案,林姿妙2018年擔任縣長至今,除了每月3萬元租金收入及15萬元薪資以外,自陳無其他收入,但7844萬元現金流無合理來源,與收入顯不相當。

宜蘭地院2022年10月31日的第1次準備庭中,有關林姿妙與女兒林羿伶協助羅東公正段1558地號土地,違法農地農用做出免予課徵土地增值稅112萬6803元之處分,及收受續行免費使用羅東鎮東榮2段98地號地主,同意繼續無償出借該土地與臨時建物,免拆除及重建之不正利益約240萬元一事,林姿妙答辯時否認犯罪。

林姿妙說,她是清清白白的,而且檢廉將監聽她與壯圍鄉農會理事長林听洲的電話,張冠李戴,硬指是她與前宜蘭縣商業會理事長陳正勳為1558地號土地一事的通話。而且,她縣長選完,不須再用羅東鎮東榮2段98地號競選總建,何來收受不正利益。

另外,林的女兒林羿伶也不認犯罪,認為起訴書所載她收到羅東鎮長吳秋齡為羅東公正段1558地號土地打給她的監聽譯文,只寫一半的譯文,後半段的「她說須要再了解及看過公文…」就莫明重罪起訴她,她沒有參與1558地號土地增值稅的事。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