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彥傑、黃資真/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等15人涉貪案,宜蘭地院繼去年10月31日第1次準備庭,今(13)日上午將召開第2次準備庭,前立委黃國昌這次也親自現身旁聽,稍早他受訪指出,林姿妙展現出的推託態度,是否會被採信,將會是未來審判程序的重點。
▲前立委黃國昌2度到宜蘭地院旁聽林姿妙涉貪一案。(圖/記者黃彥傑攝)
黃國昌今天第2次前往宜蘭地院旁聽,他表示,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助協會一直都有在追蹤此案,隨著審判程序的進行,只要時間允許,協會的同仁都會來聽。
針對第1次準備庭中,林姿妙屢次強調羅東公正段1588號土地、違法圖利權貴地主免徵土地增值稅為「二層決行」,意旨決定權在處長身上,與她無關,黃國昌說,顯然於卷內證據完全不相符,推託態度的辯詞是否會被法官採信,是未來審判程序的重點。
▲第1次準備庭中,林姿妙否認貪汙。(圖/記者游宗樺攝,下同)
黃國昌也提到,此案關乎時任宜蘭縣長陳定南的精神「廉能政府」是否能被貫徹,協會也會持續追蹤,針對廉能政治的要求、司法正義的堅持不會隨著選舉結束,就雷聲大雨點小。
檢方起訴共有4大罪狀,第1為羅東公正段1558地號土地違法農地農用做出免予課徵土地增值稅112萬6803元之處分;第2,羅東鎮東榮2段98地號因地主無償出借為作為2020年韓國瑜選總統、呂國華選立委的聯合競選總部使用,讓林姿妙、前立委楊吉雄獲得約240萬元利益。
第3,羅東公正段1558地號免課徵土地增值稅案,跨宜蘭縣政府局處違法多階段行政處分;第4,林姿妙自2018年擔任縣長至今,除了每個月3萬元租金收入及15萬元薪資以外,自陳無其他收入,但7844萬元現金流無合理來源,與收入顯不相當,恐有洗錢嫌疑。
▲林姿妙女兒林羿伶同樣否認犯貪污罪收受不正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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