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約女友殉情竟獨活 「因謀為同死」輕判1年定讞

▲最高法院外觀。(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最高法院將杜姓男子判刑1年定讞。(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電競公司客服杜姓男子,被控2015年8月幫助王姓女友自殺,2人購買木炭、安眠藥後返回租屋處「殉情」,女友死亡但杜男卻獨活。一審判刑2年8月,二審認為他騙取女友的感情信任而騙走生命,重判4年。但更審改認定他「謀為同死而幫助自殺」,輕判1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3日駁回上訴定讞。

本案發生於2015年8月間,杜男(32歲)和20歲的王女在案發前4個月開始交往、同居。但王女在同年8月間認為人生無可依戀,打算結束生命。杜男答應殉情,在案發當天帶著王女去到大賣場買安眠藥和木炭。王女吞服藥物後昏迷,最後吸入過量的一氧化碳而死,杜男深夜11點多打電話給媽媽,告知王女已經死亡,杜母撥打119報案,全案因而爆發。杜男被依「家暴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杜男辯稱自己與女友相約同死,依照刑法規定,應該免除刑度,自己不應受罰。但王女雙親痛批杜男說詞反反覆覆,認為他故布疑陣,早就買好安眠藥,心存不軌。王女爸媽更說女兒案發前決定和杜男分手,對方不願意,所以才會用盡心機害死女兒。一審法院審理後,改認定杜男犯下「幫助自殺罪」,判刑2年8月。

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仍認定杜男犯下「幫助自殺罪」,但高院痛批杜男「誓言包裝謊言」,騙取女友的純潔浪漫的感情、天真無邪的信任,最後騙走她青春寶貴的性命。由於杜男不但否認犯行,犯後又飾詞狡辯,高院認為一審刑度太輕,因此加重刑度為4年。

案經撤銷發回,更一審認為他犯下「謀為同死而幫助自殺罪」,考量他體內也有一氧化碳反應,在醫院內也多次拒絕治療,甚至現場還留有遺書;更審法院依照罪疑有利被告認定原則,改輕判有期徒刑1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3日駁回上訴定讞。

此外,死者家屬也請求民事賠償,一審判杜男須賠償574萬餘元,二審改判賠386萬餘元,案經廢棄發回,目前仍由高院進行更一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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