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彥傑、黃資真/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等15人涉貪案,今(13)日上午召開第2次準備庭,稍早林姿妙母女先後抵達宜蘭地院,2人看起來對自己的清白十分有自信,林姿妙更在地院門口前中氣十足喊話,「我理直氣壯,沒有做壞事!」
▲宜蘭縣長林姿妙強調自己「理直氣壯」沒做壞事。(圖/記者黃彥傑攝,下同)
早上9時許,林姿妙女兒林羿伶先抵達,她看來氣定神閒,與律師面帶燦笑走入法院,面對記者提問,她僅回答「謝謝」,不願多做回應。
接著,林姿妙於10時許抵達法院門口,先向現場記者微笑打了招呼,看起來相當有元氣,不同於女兒,林姿妙則是正面回應此案,指責過程中遭不當訊問、電話監聽,甚至編故事汙衊,試圖影響選舉結果,幸好選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林姿妙自信表示,「我無所畏懼、坦蕩蕩,為什麼要來汙衊我?我一輩子沒跟人吵架過!」、「林姿妙認真努力用心在做事,法律會還我一個公道,我理直氣壯,沒有做壞事,我是正正當當的人!」結束訪問後還在嘴中碎念案情「明明是宜蘭縣農會理事長林听洲,為什麼變成陳正勲?」
▲▼女兒林羿伶與母親分開抵達法院。
檢方起訴共有4大罪狀,第1為羅東公正段1558地號土地違法農地農用做出免予課徵土地增值稅112萬6803元之處分;第2,羅東鎮東榮2段98地號因地主無償出借為作為2020年韓國瑜選總統、呂國華選立委的聯合競選總部使用,讓林姿妙、前立委楊吉雄獲得約240萬元利益。
第3,羅東公正段1558地號免課徵土地增值稅案,跨宜蘭縣政府局處違法多階段行政處分;第4,林姿妙自2018年擔任縣長至今,除了每個月3萬元租金收入及15萬元薪資以外,自陳無其他收入,但7844萬元現金流無合理來源,與收入顯不相當,恐有洗錢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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