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彥傑、黃資真/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與女兒林羿伶涉嫌貪汙,今(13)日上午召開第2次準備庭,林姿妙母女先後抵達宜蘭地院,經過將近3小時的開庭,在中午12時許結束,母女倆皆不發一語快步離去。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遭起訴。(圖/記者黃彥傑攝,下同)
林姿妙與女兒早上先後抵達宜蘭法院,女兒僅說「謝謝」不多做回應,林姿妙則是大聲喊冤「我無所畏懼、坦蕩蕩,為什麼要來汙衊我?」、「法律會還我一個公道,我是正正當當的人!」並指責檢方不當訊問、電話監聽。
接近中午1點時,母女倆結束開庭後快步走出,這次2人皆未針對案情多做回應,低頭離去。
▲女兒林羿伶(白色外套)離開法院。
此次涉貪案總計15人遭到起訴,檢方一共起訴4大罪狀,第1為羅東公正段1558地號土地違法農地農用做出免予課徵土地增值稅112萬6803元之處分;第2,羅東鎮東榮2段98地號因地主無償出借為作為2020年韓國瑜選總統、呂國華選立委的聯合競選總部使用,讓林姿妙、前立委楊吉雄獲得約240萬元利益。
第3,羅東公正段1558地號免課徵土地增值稅案,跨宜蘭縣政府局處違法多階段行政處分;第4,林姿妙自2018年擔任縣長至今,除了每個月3萬元租金收入及15萬元薪資以外,自陳無其他收入,但7844萬元現金流無合理來源,與收入顯不相當,恐有洗錢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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