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林姓婦人因為疫情關係失業許久,2022年8月間餓到偷走潘姓騎士掛在機車上的餐點,因而吃上官司。台北地院法官認為,林女的生活、經濟狀況確實不佳,若依法裁處最低罰金1000元,對她來說仍是「雪上加霜」,考量到她犯後始終坦承犯行,最終裁定免刑,全案仍可上訴。
▲林女餓到偷別人的餐點吃。(示意圖/123RF,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林女2022年8月25日傍晚6時許看見潘姓騎士的機車停在超商外面,上頭還掛著一份價值299元的丼飯,於是趁著騎士在超商購物的空檔,偷偷將餐點取走並吃掉。後來騎士發現東西被偷,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循線將林女逮捕。
林女到案後坦承犯行,表示自己因為疫情關係失業很久了,經濟況不佳,當日實在是餓到受不了,才會臨時起意竊取別人的餐點。但檢方訊後還是依竊盜罪嫌將她起訴。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林女2022年6月30日也曾竊取他人餐點,檢方調查後予以不起訴處分,如今再次犯案,考量到她是因為飢餓才會犯案,事後已承認錯誤,也積極想與潘姓騎士和解,只是安排調解庭時對方因故未到場,導致她始終無法好好道歉並彌補損失。
法官接著指出,若依法對林女處以最低罰金1000元的刑罰,仍會對她的生活、經濟狀況造成影響,無異於雪上加霜,這並非實現刑罰正義的表徵,經過審酌,相信她經此一次應足以心生警惕,最終裁定免刑,希望她能記取教訓,改過自新,別再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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