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內湖分局某所李姓警員接獲轄內超商疑發生竊案,並將外國籍女子帶回派出所廁所掀衣搜身,被依利用權勢猥褻罪起訴。(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人民保母淪淫狼!北市內湖分局李姓警員,今年初接獲轄內疑有竊案,並將1名外籍女子帶回派出所。豈料,李員竟把女子帶到廁所解開上衣釦子,接著以手拍打胸部至下半身搜身。隨後,另名同仁向女子說已通知女性警察到場要搜身,她嚇壞說「已被搜身過」當場揭穿李員狼行。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利用權勢猥褻罪將李起訴,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起訴指出,39歲李員今年1月4日擔任晚間巡邏勤務,期間接獲轄內超商發生竊案,旋即與林姓警員前往處理,以嫌犯身份將外籍女子小琪帶回(化名)派出所偵辦,並向謝姓同仁告知小琪為外國籍,須通知外事警察人員到場。
心懷不軌的李,隨後獨自將小琪帶到派出所2樓辦公室,見四下無人,向小琪表示「要到2樓廁所進行搜身」,小琪因不熟台灣法律,不疑有他跟著到廁所;到廁所後,李要求小琪站在廁所隔間階梯上,並將雙手平舉,先以拍打方式觸碰全身,接著解開上衣扣子,將內層背心及內衣掀起,再用手拍打胸部一路拍到下著,長達1至2分鐘。
小琪見李員神色有異,以不流利中文並疑惑問「這是正常程序?」李則回「搜身結束」,接著要小琪自己穿回衣物。等待偵訊時,謝姓警員則告訴小琪已通知女性警察到場要進行搜身,小琪嚇壞立刻對其母、2名警員說「已經被李員搜身完」,當場揭穿遭李侵犯過程,並得知該行為並不符合程序,決定提告。
警詢時,李員辯稱是懷疑小琪有隱瞞身份、藏放物品才進行簡單搜身,進入偵查時才坦承「以佯裝搜身刻意觸碰」;小琪母親證述指出,接獲女兒電話趕到派出所,女兒描述案發過程不斷激動哭泣。
蔡姓女警員證述說,當天協助搜身時,小琪情緒激動,於廁所隔著衣物進行簡單拍搜,小琪還驚訝問「這樣就好嗎?」隨即恐懼示範自己遭李員搜身時觸摸動作;蔡員表示,女性人犯搜身時,須由女性警察進行,視案件情況,如有檢查貼身衣物必要,會請女性人犯自行脫下衣物供檢查,搜身過程並不會觸碰肌膚。
檢察官根據數名警員證詞、小琪衣物採集染色體型別與李員DNA符合,及秘錄器、監視器均顯示小琪被帶回派出所無神情怪異、不配合狀況,小琪當時穿輕薄衣物,以外觀拍搜就可確認是否有藏物品,實在不需要以手伸入衣物等證據,認李男當時屬警察身份,卻以搜身名義猥褻,屬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犯瀆職罪,依法起訴,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據了解,李員擔任警察15年餘年,從2015年6月到案發派出所任職迄今,更曾以靈敏反應,耐心勸說成功阻詐60萬,免於民眾財產損失,如今卻從警察正面形象跌到谷底。
李員所屬內湖分局康寧派出所回應,因檢方經偵查後於112年2月24日依法起訴李員,將擬議李員核予記一大過處分並調整職務,分局向來重視員警風紀及查察不法情事,將秉持勇於面對問題、不庇縱、不掩飾態度主動深入查處,並將持續教育所屬謹言慎行,依照相關規定執勤並恪遵各項風紀要求,以維護警察優質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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