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一槍持魚刀反殺「安平皇帝」 法院認正當防衛判決無罪確定

▲▼刀子,謀殺,兇殺,暴力。(圖/pixabay)

▲男子遭槍擊後持刀反擊、殺害對方,獲判無罪確定。此為示意圖。(圖/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自稱「安平皇帝」的台南市漁光里前里長李茂松,2016年7月間與黃姓男子口角。李男取出改造手槍朝對方擊發一槍,黃男中槍後隨手抓起桌上的魚刀反擊,4刀刺死李茂松。一二審均認定黃男防衛過當而判刑,但更一審改認定合屬正當防衛,逆轉改判無罪,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4日判決無罪確定。

據當地人士指出,李男經常在當地處理江湖糾紛,黑白兩道均有熟識,當選里長後開始自稱「安平皇帝」。而案發於2016年7月底,李男、黃男與眾人相約在漁光橋下的釣具店飲酒,席間李男想起與黃男的房地糾紛,2人起了口角,最後互毆,李男負氣離去。

李男離開半小時後返回,帶著一把改造手槍與子彈,持槍指著黃男頭部,並以槍托毆打黃男頭部,之後李男持槍射擊黃男左手臂1槍,黃男中槍後與李男扭打,並隨手抓起桌上的魚刀反擊,朝李男的左腋、右胸、右上腹及右下腹刺擊4刀。李男當場倒地不起,送醫急救後,因右肺、肝右葉、腸道及右腎遭刺傷,最後引發創傷性休克及多重器官衰竭,3日後不治身亡。檢方依照殺人罪嫌對黃男提起公訴。

一二審法院審理後,都認為黃男當時被李男槍枝指著,甚至還被開了一槍,生命危急,因此黃男的反擊,確實屬於正當防衛。但一二審法院均認為黃男防衛過當,一審將他判刑1年4月、二審加重改判1年8月。

但全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台南高分院更一審改認定黃男實際攻擊僅2刀,並非4刀;此外,李男除了開槍擊中黃男手臂外,還持續對黃男開出第二槍,只是因為卡彈沒有擊發,黃男確實命在旦夕;另外黃男砍倒李男後,還協助幫忙止血。綜合以上情事後,更一審法院改認定黃男並未防衛過當,逆轉改判無罪。檢方再上訴,最高法院14日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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