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與助理否認洗錢+不明財產近8千萬 質疑帳戶證人遭不正訊問

▲▼宜蘭地院開特殊洗錢與財產來源不明案2次準備庭,林姿妙(上圖)分別與助理張桂綾到院報到。(圖/記者游蔥花拍攝,下同)

▲宜蘭地院開特殊洗錢與財產來源不明案準備庭,林姿妙(上圖)分別與助理張桂綾到院報到。(圖/記者游宗樺攝,下同)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與助理張桂綾涉洗錢及林涉財產來源不明案,宜蘭地院14日繼續召開準備庭,林與張都由律師代答否認犯罪,並申請傳喚11人頭戶證人。林姿妙律師強調,石姓帳戶證人,在宜蘭地檢接受廉政官訊問過程中,曾被帶出偵查庭近2小時,之後石的證詞全翻供,石疑似遭不正訊問,要求調閱庭外走道監視畫面。檢方以涉及個資未同意,合議庭另另行裁量。

▲▼宜蘭地院開特殊洗錢與財產來源不明案2次準備庭,林姿妙(上圖)分別與助理張桂綾到院報到。(圖/記者游蔥花拍攝,下同)

宜蘭地院14日上午續開2次準備庭第2天庭序,有關林姿妙與助理張桂涉洗錢7千8百多萬元,及林姿妙涉財產來源不明罪部份,2人均由律師代答否認犯罪,且答辦與前次一樣,同時均聲請傳喚11帳戶證人。

林姿妙律師強調,2022/7/11下午5時50分許至7時5分,石姓帳戶證人被廉政官帶出宜蘭地檢偵查庭近2小時,過程是否有其他交談,且是否依法錄影音,石姓證人返庭後,證詞全翻供,被帶出庭外期間,懷疑石姓證人是否受到不正訊問,因此申請調閱當時石姓證人被帶到庭外走道的監視畫面。

檢方以涉及個資未同意,並強調相關偵訊手筆,都均由證人、被告、辯護人看過後,同意才簽字,且調閱走道監視畫面,也聽不到聲音,當時還有其他相闗人員,此事涉及個資未同意。法官認為將由未來合議庭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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