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司機曾男將女乘客載往山上「看夜景」卻性侵對方,事後被抓狡辯他得「菜花」不可能性交,醫師打臉後他遭法院重判7年6月。(示意圖/Photo by Mark Cruz on Unsplash)
記者蔡怡萍/台中報導
一名印尼籍女大生叫了UBER要回學校宿舍,卻遭曾姓司機硬載往山區要求「陪看夜景」,女大生害怕不從會有人身危險只好答應,沒想到曾男卻在陰暗山頂強跨到副駕座位,壓在她身上強吻指侵,她驚嚇不斷哭喊「不要了!我要回去!」,曾男才罷手將她載回學校。事後女大生向男友哭訴,男友氣炸報警,法院依強制性交罪重判曾男7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在台中開UBER的曾姓男子,2021年9月15日凌晨1點多,接到一筆目的地為某大學宿舍的派車單,他在半路上卻對印尼籍女客人問說「有沒有看過夜景」,隨後表示「可以陪我一下嗎?我等一下會把你送到你學校,只有大概5分鐘時間」,女大生擔心拒絕就沒人載她回宿舍,只好勉強答應。
不料,曾男卻將UBER平台的行程按下結束,並一路往山上開,開到沒有人煙與光線的山頂後,女大生因為不熟路況、又害怕不順從曾男的意,會在這裡被殺掉,於是配合下車看夜景,再應曾男要求坐到副駕駛座。
曾男這時卻突然跨坐到女大生身上,並扯下她的褲子以手猥褻,嘴巴一陣亂親,甚至將她丟摔到後座,掏出自己下體開始自慰,女大生嚇到崩潰出腳踢踹「不要了,我要回去了」,曾男才冷靜下來,向她道歉並開下山送她到目的地。
女大生因為覺得非常噁心,連忙衝到宿舍浴室清洗,再打電話向男友陳述事發經過,但她原本怕麻煩不想通報,是男友覺得氣憤難平、前往警局報案,並帶她到醫院採檢,在她右耳後與內衣上採出曾男的DNA。
曾男表示沒有這些情節,他指出路程間都沒限制女大生用手機,她當下可以向外求救,車內空間狹窄、她驗傷也沒有因丟摔硬拉造成的挫傷;曾男更提出診斷證明書表示當時他得了菜花,碰到就會疼痛不已,根本無法自慰與性交,女大生的所有指控都不是事實。
但法官向曾男看診的醫師求證,醫師打臉曾男的患部範圍小、治療一天就會消失,案發那天距離療程已過1個月,已經不會有不適感,不影響自慰與性交功能。
法院審後認為,曾男開UBER接送客人,卻隨機對乘客強制性交,使對方限於孤立無援、難以求救的困境,危害社會大眾對交通安全的疑懼,始終否認犯行,依利用駕駛供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強制性交罪,重判有期徒刑7年6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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