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雙和醫院護理師遭砍殺案件,高院重判兇嫌9年4月。此為示意圖。(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政府防疫措施即將步入尾聲,不過2年前新冠肺炎疫情剛爆發時,出現一起醫療暴力行為。洪姓男子因確診被隔離在雙和醫院,卻試圖闖出醫院遭護理師發現。洪男當場失控,持刀攻擊3名護理師,其中一人手掌肌腱、神經都被砍斷。高等法院二審14日將男子重判有期徒刑9年4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洪姓男子在2年前疫情剛爆發時,住進雙和醫院負壓隔離病房。而當年5月31日上午,洪男擅自走出病房尋找出口位置,試圖離開,被施姓護理師發現,施女隨即攔阻並出聲禁止洪男離開。洪男情緒失控,拿出身上的檳榔刀攻擊施女要害部位,施女大聲呼救倒地。附近2名護理師見狀,前來幫忙,洪男又持刀攻擊2人,其中一人遭劃傷腹部,跌倒在地,她摔倒後趕緊扶起第一位受傷的護理師逃跑。
另一名護理師則奮力與洪男抵抗,並試圖奪刀,結果身受多處傷害,連右手掌肌腱、神經都被砍斷,影響機能。洪男殺紅了眼,持刀對倒在地上的第三名護理師猛刺,還大喊「憑什麼把我關在這裡!」其餘人趕緊上前制伏洪男。因時值疫情緊繃期間,案發後引起社會恐慌,法務部長蔡清祥當時還針對本案發言,,「嚴加追訴、予以嚴懲。」他指出,防疫期間醫療人員已經非常辛苦,還有人以暴力對待,要予以譴責。洪男遭移送法辦,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期間,洪男辯護律師說他疑似出現加護病房症候群,導致出現譫妄症;而且洪男說自己在病房內看到很多鬼,才會有砍人行為。一審法院不採信,重判有期徒刑12年6月。案件上訴第二審。
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根據一審的鑑定報告,認定洪男行為時仍具有辨識能力;另外考量他攻擊護理師時,均針對身體要害部位刺擊,甚至在二人接連倒地並以腳踢、手擋方式閃避後,仍未停止攻擊,可見具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成立2個「殺人未遂罪」;另外砍傷一名護理師也成立「傷害罪」。全案於14日宣判,高院仍將他重判有期徒刑9年4月。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