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藉情人節宣導《跟蹤騷擾防制法》。(圖/翻攝內政部臉書)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內政部14日呼應白色情人節發文,呼籲民眾追求另一半時不要過度追求,否則會觸犯《跟蹤騷擾防制法》。對此,內政部小編也發出梗圖惡搞地說,「當對方已讀不回好幾天,代表你已經觸犯跟騷法了」。
內政部14日發文表示,很多人以為追求這件事,只要堅持下去,總有一天會開花結果,但事實上這種行為很可能已經觸犯《跟蹤騷擾法》。其中,以「通訊騷擾」為最多數,許多人以為單純傳訊息沒有造成任何問題,「完全沒有自覺這樣的行為,造成對方非常大的壓力與困擾。」
內政部舉例3點辨識是否有觸法疑慮:
1、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實施。
2、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
3、使對方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內政部小編表示,只要對方表現出不想理你的意思,但你仍不斷騷擾、造成對方感到害怕,這樣就已違反《跟蹤騷擾法》,「在過去沒有法律規定的年代,非常多人面對這樣無止盡的追求騷擾,只能獨自害怕忍受;但現在,只要走進派出所,警察就能依法展開調查,向行為人核發書面告誡。」
內政部呼籲,3月14日是情人節,希望大家都能找到自己的幸福,但前提是「對方也願意」,「否則,你以為的愛情故事,對別人卻是恐怖故事。」
此外,內政部也補充跟蹤騷擾法的8種態樣:
•通訊(電話、網路等)騷擾
•盯梢守候被害人活動處所
•監視觀察跟蹤被害人
•威脅、辱罵、歧視、貶抑之言語或動作
•不當邀約或追求
•寄送或展示物品(影像)
•妨害名譽
•冒用個資訂購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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