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女童遭繼父狠心虐待,長期營養不良,體重只有13.5公斤。(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翁子皓/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6歲女童從2019年5月某日到2020年9月16日為止,被林姓繼父限制用餐量,導致她長期飢餓,只能在外乞食或在垃圾桶翻找剩食,進而營養不良,體重只有13.5公斤;女童的外公表示,他在2019年5月見到女童時,她瘦到好像「骷髏頭」。一、二審法官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4年2月。
判決書指出,林男與女童的母親在2018年11月11日登記結婚,因此成為女童繼父,並一同居住生活,然而林男竟自2019年5月某日到2020年9月16日止,限制女童用餐量,刻意不提供食物予女童,使女童長期處於飢餓狀態,以致營養不良、低血鈣、輕度貧血、體重過輕的症狀。女童因長期肌餓難耐,只能在外偷竊、乞食或在垃圾桶翻找剩食以維生存。
林男自2020年2月起,常徒手或持「愛的小手」毆打女童;又在同年9月徒手用力掐女童脖子。後來女童的老師發現女童身上有傷痕,並發現其體重過輕營養不良、經常乞食、偷食物,於是通報社會局,林男的惡行才因此曝光。
女童的外公表示,女童是女兒未婚所生,出生後都由他照顧,直到女兒與林男結婚後才一起搬出去,那時女童的體重都還很正常,但2019年5月再次看到女童時,她瘦到好像「骷髏頭」一樣,而女兒都說不知道原因,他心疼女童,經常拿食物過去給他們,也有給金錢。
林男供稱,自己經濟狀況不佳,所以女童才會挨餓營養不良,並否認自己有凌虐或傷害女童。一審法官調查,女童的母親曾表示「有一餐沒一餐是不會,但是有吃泡麵,加上女童外公會給一些食物,不會因為生活費問題,讓女童餓肚子」,可知林男一家並無因經濟困頓而挨餓或斷炊之情形 ,甚至林男與女童母親的體型均較一般常人稍胖,全家中僅有女童一人體重過輕營養不良,且林男與女童母親都還拿iPhone手機,且都有機車,林男辯稱因為經濟不佳才使女童挨餓,顯屬卸責之詞,不足為採,因此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4年2月。二審法官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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