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主委陳耀祥15日出席立法院交委會業務報告。(圖/記者陳世昌攝)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受理檢舉《鏡電視》申設涉不法,15日傳出NCC(通傳會)主委陳耀祥,被列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被告,被分「他字案」偵辦中。陳耀祥15日出席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時表示,「剛才也是到看新聞報導才知道這件事,我未收到任何通知, NCC審議鏡電視申設案案完全是依法處理,個人是清白的。」
陳耀祥對此表示詫異與遺憾,強調到目前為止,他不知自己被被列被告一事,剛才也是看新聞報導才知道,也沒收到任何偵查通知,他相信個人與NCC同仁都是清白的。但陳耀祥也表示,未來如果被起訴一定會迴避鏡電視相關案件。
▲立委提案要求NCC主委迴避竟電視審議(圖/記者陳世昌攝)
他強調,基本上NCC是依法處理本案,可能是因為有人去檢舉還是怎麼樣,目前沒有收到任何訊息,也沒有傳訊。
邱顯智、陳椒華、陳雪生於交通委員會以臨時提案要求陳耀祥應迴避鏡電視相關審議案,但最終因此傳聞尚未確實,也未收到地檢署函文,將待日後確認後再處理。陳耀祥強調,未來如果被起訴一定會迴避。
NCC疑護航《鏡電視》列被告 陳耀祥:我是清白的
ET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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