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批評空污費率調幅太少,環保署則表示,最高漲幅近4成,且分布在空品較差地區 。(圖/環保署提供)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環保署在2月1日預告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但今(15日)遭環團批評空污費調幅太少,且級距過於寬鬆,無法引導業者減少空污排放,環保署則表示,規劃修正內容包含新增大戶費率,其排放量已達全部固定污染源6成,再搭配擴大季節性差別費率,收費費率最大調漲近4成,且主要分布於中南部空氣品質較差地區,預期可進一步督促業者降低污染排放情形。
環保署在2月1日預告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草案增訂空污大戶費率,將原先規劃的三級費率改為四級,提高氮氧化物、硫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及粒狀污染物4種主要污染物之空污費,另調整第1、4季部分污染物種之費率等,宣稱要以經濟誘因來引導業者減少排放。
不過,包括地球公民基金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台南社大環境小組與立法委員洪申翰等人,今天召開記者會,批評與質疑空污費漲幅不足,污染大戶的級距太寬鬆,強調至少應將空污防制成本計入費率、擴大管制空污大戶、並針對部分有害污染物種再強化空污費率的調整,以促成廠商積極減排。
對於環團與立委批評,環保署表示,目前費率修正草案正預告中,歡迎各界提供意見,環保署均會納入參考,通盤考量,而空污費費率擬定須綜合考量空氣品質現況、污染物、燃料種類特性及污染防制成本等因素,並結合各項空污行政管制措施,雙管齊下推動以達成空氣品質改善目標。
環保署指出,這次規劃修正內容,新增大戶費率再搭配擴大季節性差別費率,預期可促使業者在秋冬季節調整產能或提高防制設備操作妥善率,降低空污季節污染排放,另同時調整戴奧辛與重金屬費率3至20倍,並新增徵收有害揮發性有機物物種與調升收費費率,希望透過經濟誘因,強化整體減量效益,預期法規生效後,每年可減1萬5千公噸的空氣污染物排放量。
環保署表示,107年曾針對硫氧化物與氮氧化物是否提高費率進行研究,後經綜合評估後,因硫氧化物與氮氧化物會衍生硫酸鹽、硝酸鹽等細懸浮微粒(PM2.5),故改另以開徵粒狀污染物(含PM2.5)空污費方式辦理,其費率約為當時硫氧化物與氮氧化物費率的5.5~6倍,而這次費率修正,也規劃同步新增粒狀污染物空污費大戶費率及擴大季節性差別費率。
至於環保團體關心之甲苯、二甲苯等VOCs物種費率修正,環保署回應,因其使用行業別較廣泛而須再行確認是否已有替代性溶劑,環保署將一併審慎評估,但搭配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及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行政管制措施,分析其近5年排放量整體減幅也達到3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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