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老闆娘被推下水溝亡!3字釀殺機 桃園男羈押禁見

記者沈繼昌、陳俊宏/連線報導

桃園市從事裝潢工程的李姓男子,寄宿在前陳姓師傅中壢住處長達13年,但一直被廖姓老闆娘嫌「沒路用」,他竟將對方推入深達3米的水溝導致不治。桃園地院漏夜審理,今天(16日)早上裁定李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檢警調查,李男(57歲)14日晚間8時許,疑與廖姓老闆娘(42歲)在中壢區中正路三段住家起口角,甚至發生扭打。他不滿遭長期嘲諷,憤而掐住對方頸部,兩人從家中打到門外。

▼李男遭收押。(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市李姓男子長年寄宿在前師傅住處,卻遭闆娘嫌棄「沒路用」,昨晚2人大吵一架發生扭打,李男盛怒之下將廖姓板娘推入3米深水溝傷重不治。(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未料,李男狠心將廖女推至門外3米深的排水溝內。當時廖女養子發現後,趕緊將其送醫急救,但最後仍回天乏術。

據指出,原本從事裝潢工程的李男,20幾年前與陳姓師傅都是同業,未婚的他13年前因生意失敗無處可去。陳姓師傅好心收留在自家,兩人常一起做裝潢工程,或是在家裡幫忙家務等工作。期間,老闆娘一直對李男有意見,認為他「沒路用」,長年冷嘲熱諷,雙方為此積怨已久。

憾事發生後,警方據報趕往現場,將李男依殺人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察官14日相驗死者,初步發現死者身上並無明顯外傷,但身體多處呈現擦挫傷。檢方排定今在中殯進行解剖,以釐清真正死因。

桃園地院漏夜審理,法官表示,被告經訊問後,就是否有殺人犯意,其供述前後矛盾,但有證人及相關事證可佐,涉犯殺人既遂罪嫌重大;被告住所即為案發現場,又與其他證人同住,所述與其他證人所述有所歧異,有滅證或勾串證人之虞,且有羈押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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