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6000估6個月內發完 10到12月出生嬰幼兒隔年郵局領

▲▼新鈔,全民普發現金,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發放特別條例草案,現金,6000元紅包,紅包,假鈔,偽鈔,玩具鈔票,詐騙,過年。(圖/記者邱顯燁攝)

▲全民普發現金6000元政策近期將上路。(圖/記者邱顯燁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財政部16日赴行政院會報告「全民共享普發現金報告」,在各部會通力合作下,相關作業大致完竣,將於112年3月22日起啟動預登記作業。財政部指出,整個普發現金的請領時間約6個月,目前推估今年10月31日底前會完成申請、發放的作業;至於10到12月出生的嬰幼兒,則可在隔年到郵局臨櫃請領。

財政部指出,原則於今年10月31日前符合發放資格者(須俟特別預算三讀經總統公布生效確定),每人均得領取6000元。本次普發現金發放資格包括我國國民、各級政府機關因公派駐國外人員及其具有我國國籍之眷屬、大陸地區人民與港澳居民及外國人為我國國民之配偶且取得居留許可者、持永久居留證之外國人等,共5類。

財政部次長阮清華說,請領期限部分,目前都是暫定,因為相關預算都還沒通過也還沒生效;但他強調,所有5個管道的請領時限都會切齊到6個月內,就目前時程的推估約是10月31日。但還會有變動,要視預算通過時間點才能確定。

財政部國庫署組長王淑儀補充,目前的順序是登記入帳、ATM領現、郵局領現,所以要顧及到郵局領現的期限,才會以郵局領現的時程滿6個月做為期限。目前預估,全民發放現金6000元的措施,應可在6個月內全部發放完成。

另外,為讓更多目前孕產家庭和孩子分享經濟發展成果,財政部指出,今年底前出生的新生兒均納入普發現金發放對象。阮清華說,10月到12月底的出生的嬰幼兒,只要用國內的出生證明,就可以在隔年1月去郵局臨櫃申請。

▲▼行政院院會記者會。(圖/記者陳家祥攝)

▲行政院院會記者會。(圖/記者陳家祥攝)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