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潘姓、吳姓與李姓等3名年輕女子,去年10月謀議對計程車司機行搶,分持辣椒水對運將噴灑,再搶走手機與加油卡等財物。(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潘姓、吳姓與李姓3名女子缺錢花用,去年10月間共謀伺機強盜計程車司機財物,3人前往中壢火車站附近尋找目標,由吳女向計程車司機佯稱要去虎頭山公園,運將不疑有他驅車搭載吳女,潘與李女則開車緊跟在後,3人見時機成熟持辣椒水向運將噴灑,伺機搶走手機與加油卡2張,運將則趁機猛踩油門逃離;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加重強盜罪嫌將潘女等3人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25歲的潘姓女子、26歲的吳姓女子與23歲的李姓女子為朋友關係,去年10月11日晚間,3人因缺錢花用竟動歪腦筋,共謀伺機強盜計程車司機財物,翌日凌晨4時50分許,由吳女向計程車運將佯稱要去虎頭山公園,運將不疑有他,同意搭載吳女往虎頭山公園方向行駛,潘女則開車搭載李女緊跟在後。
吳女向運將聲稱抵達後會有友人代付車資,運將也同意,計程車抵達虎頭山公園,由李女把風,潘女則佯裝要代付車資,打開副駕駛座車門後,潘女與吳女則持辣椒水向運將噴灑,使其無法抗拒,潘女與吳女搜刮車上財物,共取得三星手機1支、中油加油卡2張等財物。運將趁隙猛踩油門逃離現場,並向警方報案處理。警方隨即調閱沿線監視畫面,在桃園區某處民宅查獲潘女等3人到案,現場還起出手機、中油加油卡等贓物,另查扣辣椒水、安非他命、毒品咖啡包、FM2、安毒吸食器等證物。
桃檢檢察官審酌,3名女子涉犯刑法強盜罪,且屬3人以上之強盜罪嫌,潘女等3人坦承犯行,檢方偵結依加重強盜罪嫌將3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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