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大同區林姓男子在出租套房,利用工具將另外2間女房客房門鑿多個洞偷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古有鑿壁偷光,今有鑿洞偷看!北市大同區某屋隔多間套房分租,26歲林姓男房客竟用工具將另外2間女房客房門鑿出數個洞,並趁四下無人時站在房外偷窺,直到女房客發現房門上小4個小洞,驚覺不對勁並向王姓代管反應,因此曝光這起罕見偷窺案。士林地檢署偵結,依毀損及無故利用工具窺視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嫌將林男起訴。
起訴指出,北漂族林男承租A套房,但他卻在去年8月31日前,拿工具在Y房女房客小花及Z房小琦(均為化名,20多歲 )房門鑿開數個洞,並利用無人時站在房外窺視2名正妹在房內一舉一動,直到小花出門前,驚覺房門上有4個孔洞,立刻聯繫代管人,並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後,不敢輕忽前往勘查並採證,但奇怪的是,大門外觀及門鎖都沒有被破壞侵入的情形,Y、Z室房門也沒有被破壞侵入痕跡,經進一步發現,Y室房門上有遭鑽4個圓孔、Z房門有3個圓孔,且孔洞直徑均為0.1 公分。
為釐清案情,房客們也採DNA送鑑定,等了月餘報告出爐,門上DNA與林男相符,並將他列為犯罪嫌疑人。警詢、偵查時,林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我住在A套房,沒有在Y、Z房門上鑽洞」更進一步解釋,可能是綁鞋帶時,有摸到Y房門,但自己的活動範圍並不會靠近位在走廊底的Z房,因此沒有偷窺,更一臉矇說不知房門為何會有他的DNA,就算有,也不代表他有鑽孔。
代管人證述說,幫親戚管理該屋,而屋內設計為L型走道,從門進入屋內順序由英文字母排列,照常理說,林不會接觸到Z室,而且2間房門被鑿出破洞,影響美觀也不堪使用。
小花、小琦口徑一致說,房門上的小洞足夠窺視她們在房內非公開活動,檢方根據證人們證述、鑑定報告等,依毀損及無故利用工具窺視他人非公開活動等罪嫌,為想像競合犯,建請法院從一重論處,窺視2女非公開活動,犯意個別,行為互殊,請予分論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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