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蘆竹區1名婦人昨(16日)天下午在住處哺育2歲女嬰時,女嬰突然出現發燒、抽搐與口吐白沫等不適症狀,夫妻倆緊急開車前往醫院,但正值下班尖峰,一家人陷入車陣,所幸當時路口有員警執勤,夫妻倆向員警求援協助開道,員警當下立即鳴笛緊急開道,最後平安抵達醫院,過程僅花費5分鐘。女嬰經醫護人員治療,疑因病毒感染釀成急症,但已順利平安出院,夫妻倆對警方及時協助開道感謝不已。
▲桃園市1名婦人昨天下午哺乳未滿2歲女嬰,突然出現發燒、抽搐與口吐白沫,夫妻緊急開車送醫卻陷車陣,轉而請求蘆竹警方協助開道送醫,員警幫忙騎車開道。(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蘆竹警方昨天下午協助開道護送未滿2歲女嬰送醫。(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蘆竹警方指出,昨天下午5時許,南崁派出所警員銀一銘在中正路、忠孝西路口執勤交管時,1名轎車駕駛向其揮手求助,銀員瞭解狀況後,立即騎車鳴笛開道,示意駕駛跟隨其後,自己在前一路鳴笛緊急開道。雖正值下班尖峰,大量車輛壅塞,但多數駕駛配合員警閃避讓道,一行人順利抵達醫院,原本需要20分鐘以上路程僅花費5分鐘到達。
▲蘆竹警方昨天下午協助開道護送未滿2歲女嬰送醫,到院後,醫護人員出面檢視女嬰症狀。(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據指出,女嬰到達醫院後,醫護人員檢視後初步研判可能是病毒感染造成發燒、抽搐等症狀,經過醫師投藥治療後,女嬰已恢復健康出院,父母對於警方及時開道救助,心中感謝不已。
蘆竹警方呼籲,駕車遇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或其他緊急救難車輛之警號,應配合立即避讓,以利急難救助。另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第3項規定「前項情形致人死傷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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