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76歲亞裔美籍男子今年1月間從舊金山搭機前往菲律賓宿霧,過境桃園機場時被航警人員查出行李夾藏50顆子彈,桃檢偵結依違反槍砲彈藥罪嫌起訴。(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亞裔美籍男子今年1月間從美國舊金山搭乘長榮航空班機飛往菲律賓宿霧,途中過境桃園機場轉機,海關與航警人員從X光機,查出其行李夾藏50發制式子彈,因觸犯我國法律,航警人員偵訊後移送桃檢偵辦,美籍男子辯稱是在美國打獵時,將子彈放在背包中忘了取出才未申報。桃檢調查後,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76歲的亞裔美籍男子今年1月26日時,自美國舊金山搭乘長榮航空BR-27班機前往菲律賓,其中過境桃園機場轉機搭乘BR-281班機轉往宿霧,轉機過程海關與航警人員透過X光機檢測發現,其行李內有異狀,最後開箱查驗時赫然發現是一盒0.22吋制式子彈,共有50發之多。
美籍男子辯稱,他是要到菲律賓宿霧探望工作的兒子,子彈是他之前在美國打獵時放在背包內忘記取出,自己在美國持有槍枝使用許可證,同時強調只是過境台灣且並未入境,為何要被扣押?
根據航空公司說明,子彈是危險品,託運務必要申報,如果今天申報就沒有違法問題,由於已觸犯我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航警人員初步偵訊後移桃園地檢署偵辦,同時也聯絡美國在台協會協助,桃檢檢察官經過偵訊後,仍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提起公訴。
據指出,美國出境託運行李也曾經查獲旅客忘記將子彈等違禁品放在行李內,這種非蓄意行為,院檢方面可以最後仍以緩刑或易科罰金方式結案,航警人員對於亞裔美籍男子不滿也很無奈,這是台灣法令規定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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