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13航點包機明天起可開放申請。(資料圖/華航)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兩岸自3月10日起除恢復10定期航點外,另再開放13航點得申請包機,3月18日起開放航空公司提出申請,首波適用清明、端午和中秋節等3節日前後各7天,後續連假可滾動式檢討適用。
兩岸3月10日起恢復10定期航點,華航和長榮皆已提出申請,首波先復飛航點包括廣州、深圳、杭州,其中華航將搶先在3月26與27日復飛深圳與廣州航班。
除定期航點逐步復飛外,另有13航點也將開放申請包機,民航局今(17日)也公布包機作業規定。
民航局表示,大陸委員會3月9日公布「恢復兩岸空運客運航點之規劃」,於現行5航點持續執行及疫情可控風險下,經評估後開放10個定期航班航點。對於評估有需求但無條件恢復定期航班的航點得申請包機,共計13個航點,包括瀋陽、無錫、海口、長沙、西安、濟南、合肥、南昌、天津、溫州、大連、桂林、徐州。
民航局指出,有關13個包機航點,航空公司可於獲配航權額度內於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節慶假日前後各7日申請飛航客運包機;另對於緊急醫療、人道考量等特定旅運需求亦加以考量,航空公司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依程序申請包機飛航。後續將視執行情形持續滾動檢討,相關執行說明詳如附件,並自3月18日開始實施。
民航局強調,疫後兩岸空運復甦有待雙方共同努力,期藉本次漸進恢復航點之基礎上,持續穩健有序地推動兩岸空運之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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