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答應3萬元在大街上拍裸照,結果拿不到錢還遭檢方起訴公然猥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劉昌松、黃資真/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蘇姓男子在網路徵求外拍裸男模特,張姓男子與對方談好3萬元,事後拍完照蘇男卻拒絕付錢,氣得提告詐欺。不過,警方發現2人竟是在公眾可見的大街上裸拍,追加公然猥褻罪函送法辦,最終詐欺部分因雙方和解予以不起分,而公然猥褻部分2人於今(17)日皆被檢方起訴。
蘇男於去年7、8月在網路上表示想拍攝陽光裸男生活照,但地點不在室內,而是在公開的大街上,徵求模特兒,對自己十分有自信的張男,看到訊息後主動聯絡,雙方約定好事後可獲得3萬元的拍攝報酬。
見面當晚,蘇、張先到新北新店某條小巷弄裡,張褪去衣褲擺出誘人姿勢,有時蘇也會穿著衣服入鏡,之後又改往公車總站拍攝,以公車當作背景。拍攝結束後蘇卻未依約給錢,張氣得報警指控詐欺。
然而,警方勘驗照片時,卻發現拍攝地點位於人人可見的公眾場所,因此除了將蘇以詐欺罪函送外,2人也同樣涉犯公然猥褻罪,雙雙函送法辦。
台北地檢署考量事後蘇與張就詐欺部分達成和解,予以不起訴,但公然猥褻部分罪證明確,於17日依法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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