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左)供稱,死者(右)企圖對他無套肛交,才會用皮帶將對方勒斃。(圖/鏡週刊提供,下同)
圖、文/鏡週刊
10多年前,1名罹患愛滋病的男同志被發現遭人勒斃、陳屍住處,警方過濾手機通聯紀錄,鎖定1名男子涉有重嫌,最後在死者頭七當天逮捕凶手。凶手供稱自己是雙性戀,為賺錢與死者戴套性交易,沒想到完事後,死者企圖趁他睡著無套肛交,他一時氣憤才將對方勒斃。案發後他精神恍惚,甚至在死者頭七一早重回案發現場,也許是冥冥中註定,數小時後就被繩之以法。
2011年7月18日晚間7點多,台北市警察局某分局接獲報案,指一間舞廳旁的公寓三樓發生命案,警方到場後,發現1名40多歲的中年男子全身赤裸陳屍床上,頸部纏了一條皮帶。
▲舞廳宿舍發生命案,警方獲報上樓採證。
舞廳經理 陳屍宿舍
當年承辦此案的小隊長洪晨鐘告訴本刊,他抵達命案現場後,發現鐵門上貼有一張字條,上面寫著「我被你偷怕了,你要什麼,請貼紙條通知我!」加上門鎖完好、未遭破壞,警方一度懷疑可能是小偷闖空門、意外碰到屋主,結果由偷變搶,最後殺人滅口。
警方邊蒐證邊聯繫報案人—1名舞廳的少爺服務生,他表示,舞廳的M姓經理,晚間6點該上班人卻未到,且一直無法聯絡上,才會到他的住處找人,當時鐵門上鎖,他請鎖匠開門查看,結果看到M男陳屍床上。
▲發生命案的宿舍鐵門上,貼著向小偷喊話的字條。
報案人告訴警方,死者46歲、已婚,有1個小孩,家住新北汐止,早期在另一間舞廳工作,後來該舞廳結束營業,才轉戰這間舞廳,因為手上有不少舞小姐,大家都稱他「M大班」,至於他陳屍的地方,則是舞廳承租讓舞小姐休息的臨時宿舍。
由於死者頸部被皮帶纏繞,枕頭上全是血,加上他是舞廳大班,屬於八大行業成員,洪晨鐘一開始懷疑,可能是窒息式性愛玩過頭不小心喪命。為釐清案情,洪進一步檢視死者房間,發現桌上有些微灰塵,卻有某一塊特別乾淨,似乎曾經放過物品。
▲本案死者是舞廳大班,旗下有多名舞小姐。
通聯紀錄 過濾嫌犯
洪晨鐘問報案人,知不知道該處放過什麼東西?對方表示應是死者的電腦;另一方面,由於現場遍尋不著死者的手機,加上地板留有撕開用過的保險套,警方因此改變偵辦方向,認為凶手可能與死者熟識,或是曾經聯絡過,才會把死者的手機、電腦帶走,企圖湮滅證據。
洪晨鐘第一時間向電信公司調閱死者的通聯紀錄,希望找到破案線索;也同步查看同樓層其他房間有無異狀,發現死者隔壁房間的衣櫃被人打開,裡面有只皮包。洪詢問報案人皮包的用途,得知M男因每隔幾天就要發薪水給舞小姐,身上都備有1、20萬元現金,這可能就是他用來放錢的皮包,但打開查看,裡頭卻沒半毛錢。
▲死者的包包被凶手打開,裡面的錢財不翼而飛。
除此之外,報案人還告訴警方,舞廳人員都知道M男是同性戀,且罹患愛滋病,他之所以娶妻生子,只是要對長輩有個交代,M妻對丈夫也無怨言,認為他對妻小很好,只是因為工作關係,需要常喝酒,較少回家。
報案人透露,死者除了常用的手機,還有另一支私密手機,警方調閱私密手機通聯紀錄,過濾出3名可疑人士,包括有竊盜前科的林姓男子、1名學生及1名綽號「小班長」的加油站員工,進一步分析死者前一天的簡訊、聯絡電話,發現小班長的手機訊號從新北板橋移動到死者住處附近的基地台,代表小班長來過死者住處。
為了釐清真相,警方請3人到案說明,學生坦承認識死者,也約砲過幾次,但對他不熟;小班長則表示,手機門號是替昔日同在加油站打工、信用不佳的友人林男代辦,門號都是林在使用;至於林則下落不明,已很久沒與家人、親友聯絡,名下登記過的手機門號,也沒有一支可以聯絡上他,警方因此研判林可能就是凶手。
▲林姓凶手長相帥氣,經常自拍、展現身材。
流連網咖 洩露蹤跡
更讓警方確信的是,鑑識人員比對案發房內採集到的多枚指紋,其中一枚正是林男所有,但無法確認到底是何時留下。此外,法醫在死者的大腿內側、肛門、口腔採集到另一人的DNA,比對之後確認與保險套內的DNA相同。另一方面,死者的氣管被皮帶勒斷,顯示凶手的力氣非常大,由於林男是海軍陸戰隊退伍、身強體壯,涉案可能性極高。
為了緝凶,警方清查林男名下的網路遊戲帳號、電子郵件信箱,結果一家公司回函給警方,指林其中一個帳號,雖然出生年月日是假的,但電話、地址都是真的,且該帳號仍在使用中。警方調閱登入IP位置,發現林都在板橋中山路、民生路一帶的3間網咖上網。
死者頭七當天中午,警方在林男常出沒的一間網咖埋伏,當場將他逮捕,並在他的褲子口袋找到死者身分證。林被捕後坦承犯案,還向警方透露,他案發後精神恍惚,不知為何隨身攜帶死者的身分證;甚至不知道為什麼,在死者頭七當天一早,騎機車重回案發現場,原本還想進去屋內看看,後來發現門口有封鎖線才作罷。
▲林男(上)拿著死者的錢,到當鋪贖回自己的機車,被監視器拍下。
遭強上弓 反制殺人
林男供稱,自己是雙性戀,因經濟狀況不佳,常與男客性交易賺取生活費。案發前3天,他與死者在網路聊天室認識,雖知道對方有愛滋病,但為了籌措女友的墮胎費用,仍戴套與M男進行第一次性交易,拿到6,000元,事後還向對方借了5,000元。案發當天,他又傳訊息給M男相約見面。
當晚M男下班後,林男就到對方住處,林原本想先到酒店喝酒助興,但M男不想出門,2人就在房間聊天。林供稱,M男很喜歡他,希望進一步交往,甚至要求他跟女友分手,否則就把他與男人性交易的醜事告訴女友。
▲命案偵破後,警方展示鑰匙、手機等贓證物。
雖然雙方有點爭執,但林為了賺錢,還是與M男發生關係;完事後,林躺在床上睡覺,沒想到睡到一半,M男竟霸王硬上弓,企圖對他無套肛交。當年23歲、身手矯健的林,立刻將M男壓制在床上,並將自己的皮帶抽出,勒住對方脖子,直到M男沒有反應,他才開始搜括屋內物品,並順手拿走隔壁房內的10多萬元現金。
沒想到林回到M男房間後,發現他仍在喘息、意圖呼救,於是跨坐壓在對方身上,再度用皮帶勒脖,時間長達3分鐘,將M男勒斃。針對這起命案,法院審理後認定,林的犯行構成強盜殺人罪,手段凶殘,且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因此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要他在牢裡好好懺悔。
▲當年承辦此案的小隊長洪晨鐘回想辦案經過,記憶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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