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華被姑姑當時的男友猥褻。(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國中少女(小華)先前因皮膚發炎,找姑姑從事保險業的鄧姓男友幫忙擦藥,卻被對方趁機襲胸、舔胸,事後向家人哭訴才讓事件曝光。鄧男坦承犯行,最終也以70萬元賠償金和小華達成和解。
判決書指出,國一生小華於2021年9月5日下午和鄧男獨自在板橋的住處,當時小華皮膚發炎由鄧男幫忙擦藥,鄧男卻色心大起,趁機做出襲胸、舔胸、環抱猥褻等行為。
事件曝光後,鄧男坦承反行也表示相當後悔,願賠償小華新台幣70萬元,小華也表示願意原諒鄧男。新北地院法官審酌鄧男月收約5萬元,還需扶養就讀大學的子女以及罹病的父母親,加上鄧男無前科,犯後行為尚算良好,加上雙方和解,認為被告鄧男「經此教訓,應知警惕,信無再犯之虞」。
法官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鄧男2年徒刑,宣告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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