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卡儂爆資安危機,讓女客戶網購後被詐團詐騙57萬元。(圖/資料照)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任姓律師到迪卡儂購物平台網購,個資卻遭洩漏,導致她依詐團指示,陸續匯款損失57萬餘元。律師事後怒告迪卡儂,連同精神撫慰金求償59萬餘元。不過法院認為,迪卡儂雖未做好資安洩露個資,不過有發布反詐騙公告,但任女身為有承辦過詐團案件的律師,應有相當警覺心,卻沒有上網求證,應負9成責任,判迪卡儂只需賠她5萬9150元,全案還可上訴。
任姓女律師主張,她於2019年3月到迪卡儂線上平台購物,卻因網站資安管理不良,讓她的個資通通外洩。去年5月就有消費者投訴媒體,指迪卡儂的客戶資料外洩,但迪卡儂卻消極否認,也未通知其他客戶,導致她不久後接到詐團電話,受騙損失共57萬1573元,因此精神痛苦,她認為迪卡儂應還她被詐騙的全額,還有精神撫慰金2萬元,共求償59萬1573元。
全案審理時,迪卡儂聲稱對資安已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任女的個資並非由公司資料庫外洩,而是詐團透過其他管道取得。且公司早已在官網、臉書粉專發布反詐騙公告,也傳送反詐騙提醒簡訊及電子郵件,以提醒消費者預防詐騙。
法官發現,警方統計詐騙集團以迪卡儂名義詐騙案件,從去年1月1日起至同年4月30日止共計45件,但從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卻暴增至540件,迪卡儂已被列為「解除分期付款詐騙」類型的高風險賣場。
另外,迪卡儂有在臉書張貼反詐騙公告,下面留言也有許多網友表示「我剛接到電話,是4月份的購物紀錄,如此不安全的網路購物環境,誰敢再買」、「貴公司資安真的該檢討了,詐騙電話知道我的姓名、幾月幾號在你們家網站買了甚麼都一清二楚」、「剛剛接到詐騙電話,對方知道我姓名、買了甚麼、多少錢,用甚麼信用卡,對迪卡儂非常失望,個人資料都外洩」等。
法官認為,迪卡儂確實讓任女個資外洩到詐騙集團手上,任女索賠金額合理,不過審酌任女職業為律師,曾承辦詐騙集團相關案件,應有相當警覺性。而迪卡儂已發布反詐騙公告,任女卻未上網求證,陸續匯款給詐騙集團,應自負9成責任,判迪卡農只需賠償5萬9150元,全案還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