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外交官色慾薰心!他灌醉女下屬性侵遭解雇 要求復職被駁回

▲▼南韓外交部大樓。(圖/CFP)

▲位於首爾的南韓外交部大樓。(圖/CFP)

記者羅翊宬/編譯

男人們若無法管住下半身的小頭,不僅傷人也害己,斷送自己的仕途!南韓一名駐伊索比亞的外交官,曾於2017年涉嫌性侵使館內的行政女職員,最後因此遭到南韓外交部解雇。對此,他針對外交部長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撤回解雇,官司纏訟數年,最後仍以敗訴收場。

根據韓媒《紐西斯通訊社》,南韓法律界人士昨(19)日指出,首爾行政法院行政13部今年2月2日針對上述案件進行審理,最後判處該名涉嫌性侵女職員的外交官A某敗訴,由於A某未再提出上訴,因此以A某敗訴定讞。

報導指出,A某2017年7月在南韓駐衣索比亞大使館擔任參贊(韓語為參事官,참사관)一職,當時他不斷勸行政女職員B某喝酒,導致對方酒醉昏迷不醒,最後他竟然將B某帶回住處性侵,因此被外務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處罷免(解雇)。

A某向懲戒委員會坦承,他的確和女職員喝下大量的酒,還將對方帶回家,承認犯下如此不恰當的舉動,不過對於「在對方無法反抗的情況下性侵」的指控卻有違事實,因此他否認上述罪嫌指控,要求撤回懲戒。對此,委員會參考受害者與醫師的說法,認為A某的舉動的確屬於性侵,因此決定予以罷免,並將之向檢方申訴。

A某2019年11月依犯下準強姦罪嫌,被首爾北部地方法院判處3年6個月徒刑。A某提出上訴後,仍於2022年8月遭到駁回,同年11月也被大法院(最高法院)駁回,最終刑期定讞。

最後,A某向行政法院提出撤回罷免懲戒的相關訴訟,他主張自己並未犯下性侵罪,且不適當的異性關係最終也僅被判處減薪、停職等處分,強調被判處罷免(解雇)已嚴重違反比例原則。

對此,首爾行政法院則駁斥A某說法,認為公務員犯下性侵等犯罪,早已嚴重毀損國民對公務人員的信賴,因此無法認為罷免處分不恰當。

另外,南韓外交部在調查A某性侵女職員案時,無意間發現南韓駐衣索比亞大使金文煥(김문환)犯下性侵嫌疑的案外案,最終將金文煥以罷免處分,並將之向檢方舉發,金文煥因此於2019年7月被大法院判處1年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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