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姓男子涉嫌偽造車牌及持持海洛因毒品被警方盤查查獲,違反道交條例部分依法告發移置車輛。(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51歲郭姓男子,19日深夜11時20分,騎乘機車在永華路一段與永華路一段250巷口停等紅燈時,因載乘之友人未戴安全帽,被二分局中正派出所員警攔下盤檢,查出他竟以紙板偽造假車號,並起獲身上有海洛因毒品,全案偵訊後依毒品、偽造文書罪嫌送辦,並依法舉發紅單。
警方盤查發現郭男身分及車籍資料不符,經員警詳予查看,他的機車車牌竟是以厚紙板偽造假車號,他將其中1個英文Z變更為E,為員警當場依照偽造文書罪嫌逮捕。後續帶回所內實施調查,並就身上物品檢查時,又在其外套右側口袋發現藏有1支內有白色粉末殘渣的吸管,經實施毒品及尿液檢驗呈現海洛因陽姓反應。
員警調查,郭男因於今年2月份涉嫌南區某住宅竊盜案,原機車號牌涉嫌變造犯案為員警依法查扣偵審中。他因無號牌可用竟異想天開,乃以厚紙板、奇異筆自己來製造假號牌懸掛於機車上來騎乘,不料19日晚間因所載朋友未戴安全帽為第二分局中正派出所員警查獲。且警方又在其口袋起獲有海洛因殘渣物品,全案依為造文書、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來送辦,另違反道交條例第12條使用偽造牌照(處3千6百元以上1萬零8百元以下罰鍰)及機車附載座人未戴安全帽者(處5百元罰鍰),均依法舉發並當場移置保管機車。
市警二分局表示,郭嫌偽造機車假牌照並騎乘行駛於道路,影響監理站牌照管理之正確性及損害他人權益,其中有無另涉其他案件將持續擴大清查,民眾如有線索亦可與第二分局偵查隊來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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