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在台北開設律師事務所的劉姓律師涉嫌將還在偵查中的資料透露給未到案的共犯,甚至教唆被告作偽證,去年1月遭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案件來到台北地院,他在審理期間坦承犯行,被法官依教唆犯偽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另依使人犯隱避罪判處4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5年,還要向公庫支付50萬元,以及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
▲律師懲戒委員會去年決議停止劉姓律師執行職務4個月,還要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8小時研習。(圖/翻攝自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
回顧整起案件,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2020年10月29日攔截到一件來自泰國的毒郵包,裡面藏有30塊海洛因磚,純質總淨重7.59公斤,市價大約2500萬元。為了不打草驚蛇,檢調將包裹存放至台北市北門郵局招領,販毒集團成員蔡耀鋒(綽號傅哥、小劉)等人不疑有他,找人頭在同年11月1日去領毒郵包,另外還找來陳宥安等人暗中監視,確保不會被黑吃黑,沒想到陳男剛好目擊人頭遭埋伏的檢調人員當場逮捕。
蔡耀鋒為了確保自己不會被追查到,找劉姓律師擔任其中一名洪姓同夥的律師前往應訊。劉姓律師陪同偵訊後,另外在汽車旅館將檢調掌握的案情都轉告給蔡男等人,並指示接著也要被傳喚的陳宥安,佯稱當時只是要去詢問郵局營業時間、某個名字的包裹是否抵達,不知道要領毒郵包的事情,掩護蔡男和同夥陳男逃逸。
▲劉姓律師涉嫌幫助毒販脫罪。(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無關。)
另外,劉姓律師在另一件三級毒品案件中,受黃姓男子委託為陳姓男子辯護,又趁陳男遭聲押時,律師可申請閱卷的機會,拍下相關扣押物品一覽表,並將陳男已經供出毒品上游「大飛」等偵查情報洩漏給黃男。黃男擔心遭循線查獲,叫即將被查到的劉姓同夥趕快丟掉手機滅證。
雖然最後檢調順利將毒品案的涉案人員起訴,但對於辦案過中遭遇困難也感到疑惑,進一步調查才發現,同時在2案辯護的劉姓律師涉有重嫌,經傳訊相關證人並扣得手機拍攝的扣押物品表等事證後,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教唆偽證等罪將他起訴。
劉姓律師挨告之後,面對檢方指控,他當庭自白犯罪。台北地院法官認為,劉男身為執業律師,卻沒有遵守律師職業倫理,利用接見機會將偵查中的消息轉告他人,甚至教唆他人以偽證方式協助脫罪,嚴重侵害司法的公正性,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最終依教唆犯偽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再依使人犯隱避罪判處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緩刑5年,緩刑期間應付保護管束,另外,還要在判決確定日起2年內,向公庫支付50萬元,以及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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