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廖姓藥商參加朋友生日趴,卻對酒醉女子撿屍,挨告後拿出120萬和解。(示意圖/取自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年收300多萬的廖姓藥商到酒吧為友人慶生,見辣妹小雅(化名)在續攤時喝掛,色心大起,直接叫計程車把她帶回家,性侵得逞。小雅事後提告,法官審酌廖男已拿出120萬和解,依犯乘機性交罪,處1年8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判決指出,廖男於2021年4月24日晚間11時許,前往林森北路一家日式酒吧為朋友慶生,認識也來參加生日趴的小雅。眾人玩到凌晨,繼續到信義區夜店續攤,廖男見小雅已喝醉到意識不清,招來計程車把小雅帶回家性侵得逞。小雅清醒後發現自己在廖男床上下身赤裸,連忙報警處理,並在下體驗出廖男DNA。
法官審理認為,廖男趁小雅酒醉對她性交,使她身心受創實在不應該,但念在他犯後坦白認錯,且和小雅以120萬達成和解,並全數賠償完畢,審酌他無前科、從事藥商工作而月收入28萬元等情狀,依犯乘機性交罪,處1年8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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