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李姓女子酒後殺害同居男友,判刑11年。(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市李姓女子2021年2月間與張姓同居男友酒後爭執,李女被毆打後,憤而持水果刀猛刺男友腹部1刀,男友倒地後,李女還以酒瓶與水桶攻擊,最後打電話報警。一二審均認定李女不符合自首減刑,判刑13年;案經撤銷發回,更一審改認定她自首,減輕改判有期徒刑11年。
本案發生於2021年2月20日晚間,53歲的李姓女子與被害人張姓男友同居,2人在酒後因細故爭吵進而互毆,李女憤而持水果刀刺向男友腹部1刀,事後還持酒瓶與水桶持續攻擊男友。李女發現男友倒地不醒,趕緊打電話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發現張男腹部血流如注,將他緊急送醫急救,男子經搶救後仍宣告死亡。至於李女臉部腫脹、左右手都有割傷等傷勢,但送醫治療後並無大礙。
檢方調查發現,死者腹部刀傷深達15.5公分,再加上他倒地後還遭李女以酒瓶、水桶攻擊,根據李女下手的部位、力道,可見她具有殺人犯意,因此檢方依家暴殺人罪嫌提起公訴。一二審法院審理後,都認定李女有罪;而雖然李女辯稱自首減刑,但一二審法院均認為她不符合自首減刑要件,不予減刑,均判刑13年。
案經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後,也認定李女有罪,但考量案發後李女撥打119專線電話請消防局值勤人員派救護車前來救助,經消防局轉報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派員警到場處理後,於警詢製作筆錄時坦承持刀刺擊死者,更審法院認定李女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因此改判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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