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姓男子去年11月涉嫌在桃園市龜山區某巷口附近丟擲水鴛鴦遭檢舉,警方帶回偵訊時竟踹壞拘留室馬桶罪加一等。(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楊姓男子不滿已過世國中同學曾與前妻曖昧,去年11月到其住處巷口丟擲水鴛鴦洩恨,龜山警方將他帶回偵訊時,他竟又踹壞拘留室馬桶。楊應訊時坦承犯行,桃檢偵結依恐嚇危害安全、妨害公務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警調查,41歲的楊姓男子目前因案在監執行中,去年11月15日晚間6時許,開車至龜山區某巷口處,點燃水鴛鴦任意棄置在巷口人行道與住宅騎樓下,住戶與行人察覺後向龜山警方報案檢舉,龜山大林派出所派員循線查獲楊男到案,帶回派出所偵訊,並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準備移送桃檢偵訊。
不料隔天上午,楊男突然暴怒,踹壞拘留室內的馬桶洩恨,導致馬桶沖水閥不堪使用,員警再依妨害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嫌,將他移送桃檢偵辦。
桃檢複訊時,楊男坦承犯行,辯稱前國中同學在過世前曾與前妻交往過,一直心生不滿,儘管已過世仍至其住處附近丟鞭炮洩恨。至於為何在派出所內踹壞馬桶則因心情不佳;檢方偵結依恐嚇危害安全、妨害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嫌向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