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崁頂鄉蔡姓男子家中屏風被偷報警,東港警分局獲報沿線調閱監視追查,發現竟然是日前慰問關懷的許姓街友所為,訊後依竊盜罪嫌送辦。
▲許姓街友行竊後載運屏風時被監視器拍下來。(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東港分局崁頂分駐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稱住家前屏風遭竊,員警受理後沿線調閱監視器後,驚覺發現係日前前往關懷慰問許姓街友,經前往棲身處將人帶回偵訊後,依竊盜罪函送偵辦。
東港警分局崁頂分駐所副所長蔡順益、警員陳秋良2 員,於日前巡邏時在轄區中興路垃圾車專用道橋下發現一名65歲許姓街友露宿街頭,田於他平時騎著腳踏車靠撿拾回收物品販賣維生,因而送物資(泡麵)前往慰問。
但過幾天後,崁頂分駐所員警受理蔡姓男子報案稱住家前屏風遭竊,經積極調閱周邊監視器後,發現竊嫌騎腳踏車將屏風載走,副所長蔡順益一眼就認出係日前關懷慰問對象許姓街友,員警立即前往許嫌棲身地點當場發現該遭竊屏風放在中興路橋下,經帶回偵訊後,全案依竊盜罪嫌函送臺灣屏東地檢署偵辦。
東港警分局呼籲,民眾切勿一時歹念心存僥倖,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非己身之物,切莫拿取佔為己有,以免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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