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騎重機遭取締 他轉發辱罵「廢X警察」!10網友幫腔全慘了

▲上網,臉書,Facebook。(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陳男轉發網友的影片,與其他幾名網友辱罵警察取締開單,10人全遭判拘役。(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蔡怡萍/台中報導

一名鄭姓男子騎重型機車遭台中太平分局警方取締開罰,將過程影片上傳網路,陳姓網友看後打抱不平、將內容轉發到臉書社團辱罵「劣質警察」,引起眾多網友同感攻擊「最G8的廢X警察」、「下西下井」等,檢方認為上傳的畫面明顯有該名員警的側臉,將總共10名網友依公然侮辱罪各處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1萬元。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在2020年12月27日時,在網路上看到鄭姓網友上傳的行車紀錄器影片,內容為鄭男騎重型機車時遭到台中太平分局員警攔查、並開單舉發車牌違規,陳男看後心生不滿,將這段影片轉發到臉書社團「重車日誌-教士」粉絲專頁,並標註「劣質警察」。

PO文引來網友討論,出現許多不雅留言,「這警察一整個剛嗑完的樣子」、「領了納稅人的錢盡是幹這些下西下井的事情」、「警察沒尊嚴?都是被這些拉雞基層搞丟的」、「最G8的廢X警察」、「這個警察無腦眼殘」、「無能警擾民」、「不要再繼續罵這智障了!他爸媽看了會難過」,開單的員警輾轉看見貼文,蒐集相關證據對這些網友提告。

陳男供稱,雖然不認識遭開單車主,但為了爭取平反權益,還是決定替他發布這篇文章並標註派出所,不是要故意污辱員警,其他網友也表示因現今許多情況都對員警開罰標準與公平有質疑,只是為了發洩、或希望有所改正的言論自由,且並不認識該名員警與其姓名,不是針對他進行辱罵。

檢警認為,該影片在公開多數人都可見的粉絲專頁,且拍到該員警清晰側臉,又註明為太平派出所員警,讓這些不雅言論與其產生連結,足以貶低損害員警人格。

法院審後認為,這10名網友本可發表適當合理的評論,卻選擇用羞辱不堪的文字辱罵員警,未尊重他人名譽,又均否認犯行,依公然侮辱罪各處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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