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南部某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2020年10月獨自從學校返回租屋處時,遭男子梁育誌(31歲)擄走,性侵後殺人,橋頭地院去年3月認為他無教化可能,判處他死刑,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今(23)日上午二審宣判,合議庭認為,梁育誌預謀且有計畫犯罪,手段殘忍,破壞治安、引發社會大眾恐慌,犯後未見悔意,經2次鑑定,再犯率均屬於「高危險」,難有矯治教化的可能性,因此維持死刑判決。
▲馬國女大生命案兇嫌梁育誌(中)二審仍遭判死。(圖/記者吳世龍攝)
高雄高分院今日上午採取視訊宣判的方式,宣判前,梁育誌在鏡頭前顯得有點忐忑,當法官宣讀出維持死刑的判決時,他僅僅眉頭皺了一下,沒有太多其餘表情。
▲馬國女大生命案兇嫌梁育誌(中)二審仍遭判死。(圖/記者吳世龍攝)
這起震驚社會的案件,發生在2020年10月28日晚間,當時24歲的女大生,從學校獨自返回租屋處時,遭嫌犯梁育誌擄走,先性侵後殺人,並棄屍於高雄阿蓮山區!梁男供稱,他將鍾女擄上車時,對方還有呼吸心跳,他準備將對方載往他處的途中,才發現鍾女竟已身亡,慌亂之下,他才載屍亂繞19小時,最後將屍體棄置於大崗山。
橋頭地院在去年3月18日一審宣判,法官認為梁沒有教化的可能,依強制性交殺人罪、強制性交未遂罪、遺棄屍體等罪嫌,判處梁育誌死刑,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全案依職權送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
▲馬國女大生命案兇嫌梁育誌(中)二審仍遭判死。(圖/記者吳世龍攝)
高院審理期間,女大生父母親自出庭,控訴梁育誌的犯行,而梁育誌的量刑教化鑑定也成為雙方攻防焦點,全案今日上午宣判,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在判決理由方面,高分院行政庭長邱明弘表示,梁育誌在強制性交未遂後,不知警惕竟更精進犯罪手法,長期觀察尋找落單女大生伺機犯案,屬預謀且有計畫犯罪,嚴重破壞治安、引發社會大眾恐慌,且他犯後避重就輕,未見悔意,先後經二次鑑定,再犯率均屬於「高危險」,難有矯治教化的可能性,因此維持死刑判決,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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