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她無期徒刑」女嬰遭保母虐死 母求:別讓她害其他孩子!

▲1歲女童「小桃子」因顱內出血昏迷不醒,在加護病房接受治療。(圖/家屬提供)

▲台中1歲女嬰小桃子遭保母虐死,蔡姓保母昨日被檢方起訴。(圖/家屬提供)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1歲女嬰「小桃子」遭虐死案,檢方查出女嬰有「受虐姓腦傷」,加上蔡姓保母曾在育嬰APP上記載不實照護狀況,認為蔡女涉有重嫌,昨日偵結依照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將蔡女起訴,蔡將面臨7年以上、最重無期徒刑。小桃子母親今日得知此消息,感嘆說:「如果可以,希望法官判她無期徒刑,不該再讓她有機會禍害其他孩子。」

▲蔡姓保母被依照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起訴。(圖/家屬提供)

回顧本案,綽號「小桃子」的1歲女嬰去年11月8日由母親送往蔡姓保母家托嬰,不料當天下午接到蔡電話,稱孩子有異狀,送醫診斷後發現為顱內出血,醫師認為是遭到外力重創所導致。雙方後來甚至在記者會上通話對質,蔡女堅稱沒有傷害孩子,不知狀況為何,最終小桃子經過24天搶救仍宣告不治。

▲▼台中小桃子,虐童,死亡。(圖/記者許權毅攝)

▲小桃子母親表示,希望如果可以,希望保母被判處無期徒刑,別再有機會禍害其他孩子。(圖/記者許權毅攝)

全案經台中地檢署偵辦,發現蔡女傷勢與臨床表徵符合「受虐性腦傷」,又查出當時蔡姓保母在「寶寶日誌」APP上,不實登載其相關照護情況,認為她涉案情節重大,且有滅證之事實,同年11月23日開立拘票將她拘提到案,同日向中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偵查終結,認定蔡女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等罪嫌明確,已達起訴之心證門檻,22日依國民法官法向中院提起公訴,案經移審中院,裁定蔡女續押,此案也是台中第4件依國民法官法起訴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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