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柬埔寨狠奪3命! 「S姐」淚求交保...22嫌延押無法返鄉掃墓

▲▼  傅榆藺           。(圖/記者黃宥寧攝)

▲「台版柬埔寨案」釀3死,主要幹部「S姊」共23人法院裁定再延押2個月。(資料照片/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台版柬埔寨案」釀3死,詐騙金額高達3億9667萬7969元,主要幹部「S姊」傅榆藺等29嫌被依私行拘禁致死等罪起訴,其中22嫌羈押至今。開庭時,「S姐」苦求法官交保,並承諾會重新做人並賺錢賠償被害人,但合議庭認22人涉數10罪且供述仍有不同,加上共犯「藍道」等人尚未到案,仍有逃亡之虞,從3月28日續押2月,可抗告。

上回開庭,22人對於延長羈押紛紛表示想法。傅女表示「希望可以交保,重新做人並賺錢賠償被害人」,而集團內擔任中階幹部張家豪則使出哀兵攻勢說,家中妹妹沒讀書沒工作、爸爸中風,家中經濟全靠他扛起,希望能交保,僅3嫌對羈押沒有意見。

合議庭仍裁定繼續收押,主要是認為,傅女等22人所涉犯私行拘禁致死、非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或加重強盜罪均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如均成罪,未來刑責可能甚重,且該詐騙集團因詐騙行為所獲取3億9667萬7969元,將來如經法院判處罪刑確定可能的刑事沒收與高額民事求償,自有逃亡充分動機存在。

況且,當被害人死亡後,嫌更在群組「可爾必思B」做撤離據點及變裝逃亡準備,據點遭警破獲後,甚至更改手機上通信軟體顯示暱稱,並在「AA園區⑴」、「AA園區⑵」群組裡,討論以船隻偷渡等方式潛逃出境,「藍道」甚至在「旅遊基金」群組向表示將支應未被逮捕的人逃亡費用,可見22人均有可能透過詐欺集團支應逃亡費用,甚至以潛逃出境方式規避司法機關追查。

同時考量,被告所提出擔保金額與本案詐欺集團犯罪所得,以及可能遭受的刑事處罰顯不成比例,縱使搭配責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等強制處分,仍難認能對被告形成足夠強制力,確保不棄保潛逃,足以達到防止被告脫逃或防免其以類似手法再次犯罪目的。

為確保日後審判或執行程序順利進行,在現階段羈押22嫌仍屬適當及必要手段,且採取強制處分措施暫時限制被告人身自由,所造成對被告基本權利侵害程度與所想達成的公益目的也未失均衡,合乎憲法上比例原則,故裁定從3月28日起延長羈押2月,5日內可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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