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台大新增「林智堅條款」!3年內2人遭撤學位 可追究指導教授責任

▲▼高教專題搭配示意照。高教崩壞、高教、大學校園、大學生、高等教育、台大、台大校門(圖/記者季相儒攝)

▲台大已研擬出精進學位論文品質相關辦法草案,被解讀為國發所條款。(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台大國發所去年接連爆發兩起論文抄襲被撤銷案件,引發各界負評,台大校長陳文章在今年初上任時曾表示,將訂立檢核標準,因應台大發生重大學倫案,根據《ETtoday新聞雲》獨家掌握,台大已研擬出精進學位論文品質草案與精進學位論文訪視委員會草案,各學系若有學生在三年內違反學倫情節重大遭撤銷學位達二件(含)以上者,校方得成立論文訪視委員會進行訪查,結果除作為學系改進依據,以及合併與停辦參考,校方也有權決定調查及檢討指導教授責任。

去年政治人物博碩士論文抄襲被撤銷學位事件連環爆,台大國發所因為接連爆發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論文抄襲被撤銷學位,被認為是風暴核心,也遭到各界質疑。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大校長陳文章在今年1月上任時曾表示,未來台大學生的碩博士論文若違反學倫情節重大,校方將啟動對系所的主動評鑑與檢核機制,也會請各學院訂定檢核標準,藉此協助系所發展更好,但這個機制仍要經過教務會議通過。

而根據《ETtoday新聞雲》獨家掌握消息,台大日前已經研擬出「台大精進學位論文品質實施辦法草案」與「台大精進學位論文訪視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草案」,其中精進學位論文品質草案共七條,其中最受關注為第五條,規定各系所若有學生的學位論文,因為違反學倫情節重大遭台大審定撤銷學位,在三年內達二件以上(含)者,校方得成立精進學位論文訪視委員會進行訪視。

▲▼林智堅、陳明通。(圖/記者黃哲民、屠惠剛攝)

▲林智堅被撤銷學位,指導陳明通被調查中,台大擬定辦法中,未來也可檢討指導教授。(圖/記者黃哲民、屠惠剛攝)

該草案也列出,訪視結果除作為學系改進依據,並供校院調整資源分配及決定單位的增設、變更、合併與停辦等案參考;另為維護論文品質,學生被撤銷學位後,台大權責單位可以教師法等規定,決定是否啟動調查及檢討該論文
指導教授的指導責任。

此外,為了精進論文品質,精進論文品質草案也要求,各系所應建立每位專任教師可指導研究生在學生人數限制、論文內容相似度比對通過標準等品質準則及管考機制,經系所務會議及院務會議通過後,報教務處備查。

至於「精進學位論文訪視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草案」部分,草案同樣為七條,主要規定該委員會的組成、執掌與運作,草案初步設定委員會由教務長、學院代表等人組成,必要時由校長或教務長遴聘校內外學者專家、法律領域公正學者專家組成,訪視系所內容應包括「招生情形、學生平均修業年限、教師論文指導數、論文指導情形、口試委員組成、論文主題及論文公開期限」等。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