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官接到酒駕義務人來電希望扣存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男子駕照被註銷後,2021年底卻還在三重區新北大道開車,被警察攔獲酒測值又超標,新北市政府交通裁決處對他開立酒駕罰單4萬5000元,屏東監理站則因為他無照駕駛另外裁罰1萬2000元,義務人不理會合計5萬7千元的罰單,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分署先前只從他銀行存款扣押少數款項,最近書記官竟突然接到義務人親友來電,表示義務人的勞退金剛進入郵局帳戶,請分署快去扣押。
依據經驗,以往書記官常常是扣押存款公文寄發後,等著被義務人或親友打電話詢問,這次竟有自稱義務人親友者來電主動呈報義務人財產所在,書記官於是詢問是否為義務人主動要她打電話。
對方爽朗告知義務人就在旁邊,經書記官與他親自通話,義務人陳稱已北漂工作很長一段時間,勞退的錢近日剛匯入郵局,為能一次清償罰款,才打電話希望分署趕快去執行。書記官當天迅速發函郵局扣押義務人存款,果如他所言,戶頭裡真的有足夠的錢,他的酒駕與交通罰單因此全部清償,讓他退休後無債一身輕。
屏東分署表示,勞退金如果匯入專戶,依法是不得扣押的,但是匯入一般帳戶則會與義務人其他金錢混同成為存款的一部份,就可作為強制執行標的,不過扣押存款所支付的銀行手續費則須由義務人負擔,會是一筆額外的開銷,提醒民眾可參考分署多元繳款方式繳納,以節省程序費用的支出。最重要的是,酒後切勿開車以避免傷人傷己,尊重用路人的交通安全,也守住自己的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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