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招攬代寫論文罰70萬被法院撤銷 教育部:已修法堵漏洞

越來越多業者加入論文代寫業。(圖/翻攝自Google)

▲論文代寫相當猖獗,之前甚至刊登相關廣告。(圖/翻攝自Google)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國內論文代寫事件頻傳,教育部為遏止歪風,在110至111年間裁處11件個案,但其中一案教育部雖開罰70萬元,當事人曾女先後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近日行政法院維持撤銷判決處分,成為逆轉免罰首例,教育部表示,敗訴主因是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曾女刊登爭議廣告是在學位授予法修法之前。

國內屢屢傳出有槍手代寫論文,甚至還在網站廣告招攬,為了遏止歪風,教育部在110至111年間,根據學位授予法,裁處11件引誘代寫論文或實務報告的個人和業者,但有業者和個人不服提出訴願乃至於行政訴訟,其中一案的曾女遭教育部開罰70萬,當事人不服提出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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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說明,109年6月16日查出曾女在網站刊登「文案撰寫、小說撰寫、填詞、論文代寫」的人才介紹,因為違反學位授予法第18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曾女罰鍰70萬元。

不過,曾女訴願未果後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教育部敗訴,撤銷原處分,也就是取消70萬罰款,教育部不服,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但在3月9日遭駁回,成為這波論文代寫逆轉免罰案件的案件。

▲▼教育部大門。(圖/記者許敏溶攝)

▲教育部表示,曾女個案被駁回,主因是刊登爭議廣告出現在修法之前。(圖/記者許敏溶攝)

教育部指出,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曾女在97年間刊登爭議網頁,尚在學位授予法從102年修法,針對以廣告引誘代寫學位論文行為予以處罰之前,以及該網站僅有付費會員享有一定期間內與客戶連絡權利,而曾女非付費會員,法院認為在97年上架後,無繼續利用該網頁招徠客戶意思,認為教育部上訴無理由,所以予以駁回。

另對於查獲疑似違反學位授予法的案件眾多,但實際開罰卻不多,教育部指出,主因是廣告刊登多位於境外IP平台,不受我國法律規管,而代寫服務提供者與委託者聯繫方式追查不易,加上教育部不具刑事警察權,無權調閱資料,致裁罰上仍有困難,但教育部已會同相關單位及專家學者研擬改進策略,朝平台業者及學生學術自律兩面向優先處理,由教育部函請學校加強校內師生學術倫理、研究倫理及誠信教育;另也請相關平台業者協助向委刊者宣導,論文代寫廣告刊登係屬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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